时间:2026-05-15浏览: 次作者:管理员来源:本站
返回列表盐城市交投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市检察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和侦查办案工作区工程630KVA临时用电变电站资产处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市检察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和侦查办案工作区工程630KVA临时用电变电站资产处置项目。
2、处置地点:盐城市东环中路29号。
3、招标范围:处置对象为标段范围内的箱式变电站,详见处置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投标人报价前应前往资产堆置场地现场查看资产类型、数量及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现场情况而导致的费用索赔或工期延长的申请将不被批准,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4、限价:
限价为 35000.00元,招标人将拒绝低于限价的投标报价。
5、服务周期:签订合同后7天内将处置物全部处置完毕,具体服从招标人要求。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完成上述资产处置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6年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信誉要求:(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盐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柒佰元整(¥ 700.00),详见招标文件约定。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办法。
七、本项目采用“价高者得”。
八、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凭单位介绍信(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及领取人身份证至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或发送单位介绍信原件扫描件至邮箱1272138075@qq.com获取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 2026年 5 月 22日18:00。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现场踏勘联系人:吴先生,联系方式:15851081105
招标人:盐城市交投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司先生
联系电话:1585107042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72248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