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1-19浏览: 次作者:管理员来源:本站
返回列表一、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盐城市新盐交投石油有限公司盘盈油品销售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市新盐交投石油有限公司,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盐城市新盐交投石油有限公司盘盈油品销售项目。
2、销售单位:盐城市新盐交投石油有限公司。
3、项目地点:盐城市区。
4、销售范围:本次销售范围包含盐城市新盐交投石油有限公司盘盈油品销售项目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价文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5、项目规模:约人民币18.6万元。
6、工期要求:中标人自签订合同6个月内需完成本项目所有油品(柴油)提货。
7、交货地点及方式:中标人到招标人指定地点自提货物。
8、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9、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按固定费率报价,结算单价=结算当日中石化批发销售单价×(1-中标下浮率)。
10、竞价底价:报价下浮费率不高于15%。
四、采购商的资格条件:
本次谈判采购采取资格后审方式,采购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采购商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履行合同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采购商须具有履行合约的能力,并提供购买非经营用途成品油保证承诺函。(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3)采购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在我的盐城APP或当地APP查询无犯罪记录证明截图并签名)
2、信誉要求:采购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盐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3、财务要求:采购商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以上第2、3项投标时无须提供相关证明,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给招标人核验。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成交采购商。
4、本次谈判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参加。
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五、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采购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本项目响应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响应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采购商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或保单或保函、电汇、转账、支票、信用承诺函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除现金外),且谈判时需提供相关响应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具体形式由采购商自主选择。
注:(1)响应保证金如采用线下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或保单或保函或支票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纸质原件,如采用电子保函(保单)、电汇、转账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电子保函(保单)、电汇、转账截图复印件(加盖采购商单位公章)。响应保证金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时直接交给招标人。采购商如未按文件约定提供有效的响应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2)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 ] 17 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采购商免交响应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经市发展改革委(市信用办)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需提供查询截图)。
(3)根据盐城市行政审批局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规范投标保函保单应用及试行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通知》(盐行审发〔2023〕27号)、《关于继续推行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通知》(盐行审发〔2024〕10号)精神,本项目接受信用良好的投标人以“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格式参照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格式)方式替代投标保证金。使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时将“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招标人,除法定例外情况,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销撤回。采用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的义务。
未成交采购商的响应保证金待中标公示结束后无息退还,成交采购商的响应保证金待履约保证金交纳后无息退还。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响应保证金(提供 AA及以上第三方信用报告的,采购商应支付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响应保证金数额给招标人):
(1)采购商在投标有效期间,采购商撤回或撤销投标。
(2)采购商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干扰正常招、投标秩序。
(3)采购商相互围标、串标的。
(4)采购商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5)采购商中标后拒不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6)应予没收响应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4、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免交。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竞价谈判的方式,按照“报价价高者(即下浮率报价最低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由招标人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由评审小组先对各采购商进行资格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参与竞价。
中标人确定原则:由评审小组根据最终竞价结果,确定一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七、竞价文件获取
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采购商资格条件要求,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采购商,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盐城市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地址:向海路与运河路交叉口往南约150米高铁科悦商务中心1号楼3楼327室;联系人:单女士,联系电话:18951555687,邮箱450175119@qq.com)报名并交纳工本费领取谈判文件,采购商领取谈判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未购买谈判文件的潜在采购商投标无效,谈判文件售后概不退还。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6日 18 时 00分。
注:本公告及文件中的招标人指本项目油品的销售方,采购商指本项目油品(柴油)的购买方。
八、竞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1、竞价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27日10时00分。
2、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盐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科悦商务中心1号楼1楼北侧评标室)。
九、答疑会和谈判联系事项
本项目不举行答疑会,竞标人如有疑问,可在竞价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或直接致电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盐城市新盐交投石油有限公司
地 址:向海路与运河路交叉口往南约150米高铁科悦商务中心1号楼2楼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5195119751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向海路与运河路交叉口往南约150米高铁科悦商务中心1号楼3楼
联系人:单女士
电话:18951555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