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10-26 浏览: 次 作者:管理员来源:本站
返回列表一、招租项目
盐城市城北回车场部分(场地,2楼办公区域,3楼办公区域,4楼办公区域),进行公开招租。
二、招租方式
以附件列表中的租金为底价,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合同期内每年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以最终洽谈价为准;
采用公开方式招租,且对统一标准租赁合同内容认可。当报名为两家或以上时,采取现场竞价形式招租,并遵循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承租人;当报名不足两家时,则采取商谈定价原则确定承租人(商谈价格不低于底价)。
三、公告期
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6日至2026年11月9日(十个工作日,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四、报名条件
(一)报名需交纳保证金伍仟元,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现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履约保证金交纳,并签订租赁协议后方可退还(无息);
(二)报名参与竞拍的,第一轮报价不低于底价;
(三)企业投标需提供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材料(必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体以营业执照原件为准),个人投标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拟经营业态信息。
五、特别告知
(一)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水、电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二)出租标的土地面积以实际现状为准,出租方不承担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三)出租标的整体出租,租赁期以实际签约时间计算。承租方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如出租方因政策性原因致使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然终止,出租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出租用途仅作为经营、仓储使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不得使用明火;
(五)承租方只享有出租土地的使用权,出租土地的地下资源及社会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出租范围;
(六)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
六、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王荣
(二)联系方式:18362865392
(三)地址:盐城市高铁枢纽东广场1楼商圈B座
盐城市铁路枢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6日
附件:出租资产明细表
出租资产情况明细表 | |||||
序号 | 名称 | 位置 | 面积㎡ | 所在楼层 | 出租价格(元/年) |
1 | 盐城城北回车场2层 | 盐城城北回车场 | 1257.24 | 二层 | 190000 |
2 | 盐城城北回车场3层 | 盐城城北回车场 | 1409.56 | 三层 | 220000 |
3 | 盐城城北回车场4层 | 盐城城北回车场 | 561.00 | 四层 | 80000 |
4 | 盐城城北回车场场地 | 盐城城北回车场 | 1420.50 | 一层场地 | 32000 |
注:
1.盐城城北回车场2层,3层、4层(可分开招租)。
2.同等情况下,整体招租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