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10-10 浏览: 次 作者:管理员来源:本站
返回列表一、招租项目
高铁枢纽车库部分广告灯箱对外招租。
二、招租方式
1、本次招租项目可自选组合,意向单位自主选择报价载体数量。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后,根据标的报价情况,公示招租结果或进行现场竞价;
2、本公告附件租赁载体租期为6—12个月,意向单位报价前可向承租方咨询载体是否空档,已出租载体不接受报价;
3、以单个灯箱底价为参考,意向单位提供报价函。同标的无竞价单位,接收报价函并公示结果五日后,双方签订合同;
4、招租结果公示到期前,同标的竞价单位达到两家及两家以上,由招租方安排现场竞价。报价单位在缴纳保证金后(保证金为报价函金额的20%),携营业执照、法人委托证明、保证金缴纳凭证、报价函、身份证明等材料参加现场竞价。竞价以灯箱广告牌月租单价为准,分为两轮,报价函金额为首轮报价,现场唱票后进行二次填单,二轮出现相同报价,则增加一轮报价,直至决出最高价获承租资格;
5、本公告附件租赁载体租期为6—12个月,意向单位报价前可向承租方咨询载体是否空档,已出租载体不接受报价。
三、报价时限
2026年10月12日起。
四、报名条件
(一)报名方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或者是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其他组织;报名方应当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经营资质和财务能力。
(二)报名方需交纳保证金壹万元,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待招租结果公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承租方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签订租赁协议;
(三)报价金额不低于招租底价;
(四)企业投标需提供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材料(必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体以营业执照原件为准),个人投标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拟经营业态信息。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本项目不接受与我司及所属集团有诉讼纠纷的单位及个人报名。
五、特别告知
(一)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应自行至出租物现场仔细查看,水、电、气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二)出租标的以实际现状为准,出租方不承担实况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三)如出租方因政府职能机构、部门,以及政策性原因致使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然终止,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四)租赁方对出租物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
(五)承租方对出租标的进行载体建设,须向出租方提供具体的建设方案。获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现场施工接受出租方监督管理。改造后载体及相关设施,在合同到期后产权归出租方所有。
六、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徐勇
(二)联系方式:13921805298
(三)地址:盐城市高铁枢纽东广场一楼商业区
盐城市铁路枢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0日
附件:实景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