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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28黄尖服务区超市餐饮、汽修项目区域招租

时间:2025-11-06 浏览: 作者:管理员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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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G228黄尖服务区超市餐饮、汽修项目两个标段招租。

2、项目地点:G228黄尖服务区。

3、招租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招租项目位于盐城市亭湖区黄尖镇涵洞村委员会七组G228黄尖服务区内,超市面积84m2,餐饮面积311.87m2(超市餐饮合并招租),汽修面积177.31m2。

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按现状进行招租,具体标段划分及招商内容如下:

标段号

招租

项目

出租

面积

租金

底价

租赁

期限

备注

超市、餐饮

超市面积84m2,餐饮积311.87m2

5.5万元/年

5年

免租期1个月

汽修

177.31m2

2.5万元/年

5年

免租期1个月

竞租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承租人可选择1个标段或多个标段报名投标,兼投兼中。

注:本项目超市餐饮、汽修承租人给予 1 个月证件办理期,用于承租人设备购买、装修以及证件办理等,自签订合同之日1个月后计算租金(如原单位继续中标,则不提供 1 个月证件办理期)。

招租方式:采用公开方式招租,且对租赁合同内容认可。当报名人员为三家或以上时,采取现场竞价形式招租,并遵循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承租人;当两次公告报名人员都不足两家时,第三次公开竞价仍不足三家的情况则采取商谈定价原则确定承租人(商谈价格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

租金缴交方式:按年度支付,租金一年一付,第二年起每年递增10%,先缴后用。

二、报名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租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履行合同能力的独立法人。

(2)承租人承租场地仅限用于租赁用途范围内的合法合规使用,同时承租人自行根据政策法规办理相关营业执照。

2、信誉要求: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盐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三、招租流程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6日至11月1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十个工作日)。

2、报名地点:请有意参与竞租的承租人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盐城市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地址:向海路与运河路交叉口往南约150米高铁科悦商务中心1号楼3楼327室;联系人:单女士,联系电话:18951555687,邮箱450175119@qq.com)报名并领取招租文件,承租人领取招租文件后方可参加本项目。

3、资格审核:招租人将对报名方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符合性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参与后续招租程序。

4、现场勘察:招租人不统一组织实地勘察,承租人如有需要,在公告期内可联系承租人(联系人:崔先生,联系电话:19951070600)并自行前往勘察。

5、竞价/商谈:

5.1竞价招租:若有效报名人数达到3家及以上,采用现场公开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遵循“价高者得”原则;竞价采用2轮竞价确定承租人,竞价单位第一轮报价 必须高于底价,第二轮报价须高于前轮报价,以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

5.2竞价规则:参与竞价者需现场填写报价单,报价单一经提交不得撤回、修改;参与竞价者报价不得低于出租方设定的租赁底价;现场公布报价结果,价高者确定为承租方。

5.3商谈招租:二次招租公告报名人数若都不足3家,第三次公告招租人将与承租人进行商谈招租,商谈价格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

6、竞租保证金提交:

(1)竞租保证金提交时间:竞租人应在竞租前提交竞租保证金。

(2)竞租保证金提交金额: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

(3)竞租保证金提交方式:以现金形式当场提交。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现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签订租赁合同后转为保证金。

7、竞租文件递交截止及现场报价时间:2025年11月20日上午10:00。

8、竞租文件必须包含:承诺函(见附件)、报价单、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能体现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以上文件需加盖竞租单位公章。竞租文件必须用文件袋密封,封口处加贴封条并盖章或签字。

9、投标保证金:1000元(中标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10、履约保证金:一标段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二标段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履约保证金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交付,租赁届满时(无违约、无欠费、无损坏后)无息退还。

保证金开户行账号为 :533958208138;

开户行:中国银行盐城广电支行;

账户名:盐城市公路服务有限公司。

四、其他要求

1、意向承租方自行组织踏勘出租标的现场,水、电、气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出租标的面积以实际现状为准,出租方不承担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3、出租标的租赁期以实际签约时间计算。承租方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承租方同时承担违约责任。如出租方因政策性原因致使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然终止,出租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按实际租期计算。

4、租赁合同到期后,在不破坏主体结构的情况下,经出租人现场确认后承租人可拆除并带离相关设备;

5、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

6、其它未尽事项,以租赁合同为准。

招租人:盐城市公路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亭湖区黄尖镇涵洞村民委员会七组

联系人:崔先生

电  话:13515130308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向海路与运河路交叉口往南约150米高铁科悦商务中心1号楼3楼                   

联系人:单女士                                        

电话:18951555687

盐城市公路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