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6-18浏览: 次作者:管理员来源:本站
返回列表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零碳公路运输通道(一期)建设监理服务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市交通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盐城零碳公路运输通道(一期)建设监理服务项目。
2 建设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境内。
3 工程规模:盐城零碳公路运输通道(一期)工程项目,盐城零碳公路运输通道(一期)项目是以零碳货运、智慧运维、绿电消纳为核心,依托盐城境内国道沿线已建枢纽场站,新建9座重卡充电站,项目配套铺设高效单晶光伏设施,差异化配置储能设备,同步建成预制舱配电配套工程,并搭建零碳廊道智慧运营管理平台,总建安费约1.3亿元。
4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政策、规范,所提供服务满足招标人有关约定。
5 服务周期要求:建设项目设计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6 招标内容:监理的阶段范围阶段范围主要指施工准备到竣工验收、达标投产验收和国家现行规定的各项验收合格,直至质保期满验收合格的全过程监理。施工阶段监理服务内容: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7监理目标:
(1)质量目标:确保所监理的工程能够达到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目标。
(2)工期目标:确保承包人能够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每个阶段工作计划中的工作内容;最终按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通过供电部门的验收,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3)成本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管理活动,实现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
(4)安全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安全检查及督促工作,确保安全事故为零。
(5)合同信息管理:要求全面监督、重点控制、专项管理。监理控制的重点是工程变更、工程转让与分包、工程延期或索赔,对其实施专项管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1)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专业为电力工程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3)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监工程。
在监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4)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总监理工程师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在本项目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注: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须合理,现场监理机构人员中须安排1名专职人员负责本项目实施期间一切安全生产事宜。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投标承诺和现场管理规定配备到位,不能配备到位的,招标人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系统。
(4)投标委托代理人及总监理工程师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6年3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无须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5)投标人自2021年6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达2000万元的光储充一体化整体项目监理业绩或单项合同达3000万元的电力项目监理业绩,投标时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监理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竣工验收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因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以上第2、3项投标时无须提供相关证明,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给招标人核验。
4、本次招标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招标文件获取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6年6月26日18:00时(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至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范公路89号嘉园广场东区北幢17层窗口,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515-88382020、15305101706)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或保单或保函、电汇、转账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除现金外),且开标时需提供相关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具体形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盐城交投集团投标保证金专户账户
开户名:盐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及账号:浙商银行盐城分行 3110000010120100140133
注:(1)投标保证金如采用线下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或保单或保函或支票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纸质原件,如采用电子保函(保单)、电汇、转账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电子保函(保单)、电汇、转账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直接交给招标人。投标人如未按文件约定提供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 ] 17 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经市发展改革委(市信用办)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需提供查询截图)。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提供 AA及以上第三方信用报告的,投标单位应支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给招标人):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或撤销投标。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干扰正常招、投标秩序。
(3)投标人相互围标、串标的。
(4)投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5)投标人中标后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6)应当予以没收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履约保证金交纳并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
4、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10%,监理人须以银行转帐、电汇、网汇方式或者经过招标人认可的履约保函、保险向委托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最迟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交纳,否则委托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于本项目监理服务结束且通过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且无违约情况下方可无息退还。
六、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交通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向海路与运河路交叉口往南约150米高铁科悦商务中心1号楼3楼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8862072581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范公路89号嘉园广场东区北幢17层1719室
联系人:卫先生
电话:0515-88221719、18932280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