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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高铁新城C1地块剩余工程EPC总承包项目防水、保温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时间:2026-09-09浏览: 作者:管理员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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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盐城高铁新城C1地块剩余工程EPC总承包项目防水、保温工程专业分包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市交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人:盐城市交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盐城高铁新城C1地块剩余工程EPC总承包项目防水、保温工程专业分包

建设地点:盐城市青年路南、运河路西C1地块

招标范围:盐城高铁新城C1地块剩余工程EPC总承包项目防水、保温工程专业分包,防水及保温材料甲供,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招标人保留对工作量进行变更或增减的权利。                                            

5、项目规模:236.78万元(含甲供材134.87万元)。

6、工期要求: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7、质量要求: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1.1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履行合同能力的独立法人。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投标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距投标截止日期最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本项目不接受退休人员担任投标项目负责人)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9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包工包料合同金额不低于140万元的防水保温工程施工业绩,投标时须同时提供中标公示网站截图、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及发包人总承包项目中标公示网站截图)、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复印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盐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市交投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以上第2、3项投标时无须提供相关证明,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给招标人核验。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4.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五、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或保单或保函、电汇、转账、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除现金外),且开标时需提供相关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具体形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开户名:盐城市交投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营业部  

账  号:3110000010120100015368

注:(1)投标保证金如采用线下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或保单或保函或支票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纸质原件,如采用电子保函(保单)、电汇、转账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电子保函(保单)、电汇、转账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直接交给招标人。投标人如未按文件约定提供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 17 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经市发展改革委(市信用办)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需提供查询截图)。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履约保证金交纳并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提供 AA及以上第三方信用报告的,投标单位应支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给招标人):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或撤销投标。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干扰正常招、投标秩序。

(3)投标人相互围标、串标的。

(4)投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5)投标人中标后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中标人可自主选择通过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或提交经招标人认可的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含保函)在本项目全部完工并经验收合格,且中标人无任何违约行为的前提下,方可无息退还或解除保函责任。

六、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领取

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江苏全盛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解放南路199号阳光世纪城B座四楼;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15365730508,邮箱471986973@qq.com)报名并交纳工本费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招标文件售后概不退还。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 9月 16 日18时00分(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14:30时至18:00时)。

八、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盐城市交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高铁科悦商务中心1号楼3楼

联 系 人:朱工    

联系电话:1360510012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全盛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解放南路199号阳光世纪城B座四楼

联 系 人:吴工

联系电话:1536573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