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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国际会议中心金陵大酒店婚庆驻场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6-03-13浏览: 作者:管理员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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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1.招标人:盐城交投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盐城国际会议中心金陵大酒店婚庆驻场项目。

3.项目地点:盐城市境内。

4.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盐城国际会议中心金陵大酒店婚庆驻场,主要包含婚宴一站式推广及策划布置,驻场区域的日常管理与服务等,具体详见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招标内容及范围调整的权利。

5.招标控制价:人民币20万元/年(固定总价)。

6.服务期:一年。

7.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及婚庆行业相关服务标准。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能力的独立法人。

2.投标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人数(含项目负责人)不得少于6人,且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5年1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法定代表人无须提供,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2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至少一项婚庆驻场 / 婚宴策划布置类类似项目合同额10万元以上业绩,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相应的服务合同复印件或转账证明附清单,和现场实拍照片加盖公章。        

4.本次竞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将取消其报名、入围、中标资格,同时将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三、 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或保单或保函、电汇、转账、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且开标时需提供相关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具体形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盐城交投酒管保证金专户账户

开户名:盐城交投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开发区支行 470270422776

注:(1)投标保证金如采用线下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或保单或保函或支票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纸质原件,如采用电子保函(保单)、电汇、转账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电子保函(保单)、电汇、转账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直接交给招标人。投标人如未按文件约定提供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17 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需提供查询截图)。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提供 AA及以上第三方信用报告,投标单位应支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给招标人):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或撤销投标。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干扰正常招、投标秩序。

(3)投标人相互围标、串标的。

(4)投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5)投标人中标后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6)应当予以没收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履约保证金交纳并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

3.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中标人须以银行转账或者经过招标人认可的履约保函、保险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最迟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交纳,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于本项目服务期结束验收合格后且无违约情况下 30 天内方可无息退还。

四、报价要求:

1.报价方式:固定总价。

2.投标人均应自行到项目现场进行踏勘,并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将本项目可预见的相关费用自行考虑到投标报价中,投标报价时税金统一按服务类6%计取并分摊至报价中,结算时不因投标人享受国家免税政策因素或其他原因,实际开具的增值税专票税率低于招标时税率的差额部分甲方结算时予以扣减,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够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勘查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自己承担,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3.报价应包括响应人在承诺服务期内,达到响应人所承诺的质量标准,为完成本项目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所需要支付各项费用 金额,包括取得行业管理等部门的批准手续应交纳的各种费用、人员工资、社保、推广费、物料费、税费、利润等所有费用。

五、付款方式:

1. 合作期间,甲方向乙方收取基础经营管理费,按年度支付,首个服务周期的经营管理费在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一次性足额支付;后续若续签,每年的2月底之前向甲方指定账户一次性足额支付本年度的经营管理费。

2.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中标人须以银行转账或者经过招标人认可的履约保函、保险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于本项目服务期结束验收合格后且无违约情况下30天内方可无息退还。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7 日内交纳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支付。

3.因本项目需要,中标人需缴纳合作经营管理保证金,为人民币玖万元整(¥:90000元),用于合作期间中标人在甲方场地租用期间的设备维护及场地使用的押金。该款项不属于履约保证金,仅用于担保设备完好归还、正常使用、妥善保管及相关费用结清。设备归还并经检验无误、相关费用结清后,押金按约定无息退还。

注:本项目价款一律通过银行非现金结算,按以上付款进度,无任何利息补偿。

六、评标办法:

招标人在评标时,先进行资格审查,然后根据投标人的报价情况,遵循“价高者得”原则,由竞价小组进行综合比较,按照有效投标报价由高至低推荐有排序的1名中标候选人。

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并列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排名。招标人根据竞价小组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1.资格审查

竞价小组对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资格对照竞价文件资格后审要求提供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的材料进行审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

(3)投标人有效的社保证明。

竞价小组对投标人提供的上述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材料进行审查,投标人未提供上述材料,或上述材料提供不全的,视为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作无效标书处理,不得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2.符合性审查

由竞价小组对响应文件中服务期、质量等承诺、内容完整性等方面进行符合性评审,对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投标人进行商务性评审。

3.商务性评审

对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标书进行商务性评审,商务性评审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人的报价符合竞价文件、招标答疑的要求,并经评审确认为有效报价。

(2)投标人的报价不低于招标控制价。

(3)响应文件未改变竞价文件中不能改变的内容。

(4)对商务性评审通过的投标人进入竞价。

4.竞价

竞价小组与各竞价投标人进行商务报价竞价。竞价结果以书面形式,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竞价小组可以根据竞价工作的必要性、合理性,安排评审和竞价工作。

5.竞价小组推荐中标人

竞价小组以投标人最终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竞价文件的规定,从竞价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依法确定中标人。

七、报名方式:

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盐城市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地址:向海路与运河路交叉口往南约150米高铁科悦商务中心1号楼3楼327室;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18105116580,邮箱1852927498@qq.com)报名并交纳工本费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招标文件售后概不退还。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8日18时00分(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

招标人:盐城交投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向海路与运河路交叉口往南约150米高铁科悦商务中心1号楼3楼

联系人:陈阳

电  话:18662011222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向海路与运河路交叉口往南约150米高铁科悦商务中心1号楼3楼                   

联系人:吴工                                        

电话:18105116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