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0-11浏览: 次作者:管理员来源:本站
返回列表本招标项目南中沟北、开放大道东侧地块EPC工程总承包合同履约保证金提供担保服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市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中沟北、开放大道东侧地块EPC工程总承包合同履约保证金提供担保服务。
预算金额:7万元
最高限价:最高限价7万元。
项目需求:江苏铭城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盐城市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盐城市交投都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南中沟北、开放大道东侧地块EPC工程总承包合同履约保证金提供担保服务:
1、担保概况:履约担保的责任按该EPC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同时须符合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履约保证金额为人民币陆仟捌佰伍拾万元整。
2、保证期限:40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经营范围允许且有能力独立完成本次招标内容的独立法人。投标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5年7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2、近3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严重违约违规等不良记录而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4、投标人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以上第2、3、4、5 项投标时无须提供相关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 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6、投标人有串标、弄虚作假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退。
7、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 公司的子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公司,不予同 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请潜在的的投标人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及领取人身份证至江苏创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地址:盐城市盐都区新都西路29号紫金大厦13楼招标代理部)。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3日(9:00-17:00)至 2025年10月17日(9:00-17:00)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0日9:30
地点:向海路与运河路交叉口往南约150米高铁科悦商务中心1号楼3楼345室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肆佰元整(¥1400.00元)。建议使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或保险保单或保险保函、现金、电汇、转账、支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且开标时需提供相关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具体形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现金缴纳方式:招标人委托江苏创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现金投标保证金的管理。
江苏绿阳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户帐户
开户名:江苏绿阳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营业部
帐号:3110000010120100015368
注:(1)投标保证金如采用线下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或保单或保函或支票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纸质原件,如采用电子保函(保单)、电汇、转账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电子保函(保单)、电汇、转账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直接交给招标人。投标人如未按文件约定提供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17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经市发展改革委(市信用办)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需提供查询截图)。
(3)根据盐城市行政审批局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规范投标保函保单应用及试行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通知》(盐行审发〔2023〕27号)、《关于继续推行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通知》(盐行审发〔2024〕10号)精神,本项目接受信用良好的投标人以“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格式参照第六章中的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格式)方式替代投标保证金。使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时将“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招标人,除法定例外情况,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销撤回。采用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的义务。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履约保证金交纳后无息退还。
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按照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提供AA及以上第三方信用报告、信用承诺函的,投标单位应支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给招标人):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或撤销投标。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干扰正常招、投标秩序。
(3)投标人相互围标、串标的。
(4)投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5)投标人中标后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6)应予没收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注:建议使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
六、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盐城市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绿阳汇城市广场玖玺台21#写字楼15层
联 系 人:侯先生
联系电话:188619800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创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盐都区新都西路29号紫金大厦13楼招标代理 部
联 系 人:周工
联系电话:18052976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