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3-18浏览: 次作者:管理员来源:本站
返回列表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绿阳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零星工程项目审计服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江苏绿阳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国有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江苏绿阳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零星工程项目审计服务
2、服务地点:盐城市境内,绿阳集团各零星工程。
3、服务周期:一年,计划2025年3月-2026年3月,最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招标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江苏绿阳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零星工程项目审计服务工程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含工程量清单审核)审核和工程结算审核,含招标文件、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含工程量清单审核)审核、标底审核等前期控制、工程竣工阶段结算审核等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审核招标文件、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含工程量清单审核)等并出具书面意见。(2)审查投标文件、分析报价构成的合理性,提出分析意见。(3)审核工程合同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4)参加图纸会审并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5)对标后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核,加强对施工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并出具书面意见。(6)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设备及时提供价格信息并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7)参加与项目造价控制相关的会议并发表审计意见。(8)现场踏勘、计量复核,对工程进度进行审核,控制工程款支付。(9)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设计变更费用、洽商签证费用、索赔费用、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等各类事项进行审查,审查所发生的费用依据是否充分、工程量是否准确、手续是否完备、费用计取及支付是否合理,并发表审计意见。分析由此发生的造价变更原因并出具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10)当发生索赔时,依据签订的工程合同、会议纪要、工程索赔事项确认资料及现场工作记录等文件,审计索赔事项是否存在及索赔费用的合理性,对索赔费用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11)参与工程相关项目验收。(12)收集相关结算资料。(13)对送审结算的工程量进行审核,依据工程施工图纸、工程竣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及洽商签证资料及现场勘查情况,对施工单位送审结算中的工程量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工程量计算准确。对送审结算中的单价进行审核,依据工程合同的相关约定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认价文件,审核送审结算中工程单价、材料价格及设备价格等各类价格计取的合理性,确保结算价格准确合理。依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招投标文件、工程设计变更及签证文件等审计资料及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审计送审结算中相关事项的费用计取依据是否充分。(14)通过对送审竣工结算的严格审计,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初审意见,同招标人沟通并同施工单位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三方定案成果文件,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报告。做好结算审计相关配合工作,接受国家审计。(15)提供项目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与造价控制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16)签证工程量的计算准确率不低于98%。(17)隐蔽工程的影像资料收集,偷工减料部分的证据收集,签证变更部分的影像资料收集,以及每日做日记,以上资料最终汇总成册交由招标人。(18)配合政府审计等相关工作的开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如投标人对上述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存在异议的,以招标人解释为准。
本项目的具体审计服务工作由招标人分配实施。
质量要求:审计深度达到对建设项目的概算、招投标文件、合同、进度款支付、材料和设备的采购、隐蔽工程、重大设计变更、结算等各个环节。遵守招标人考核奖惩制度。
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能力的独立法人。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必须为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注册证书为造价工程师证书,不分等级,下同);项目组成员中除项目负责人以外须配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土建、交通及安装类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各1名,其他人员配备满足工程咨询服务需要。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及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1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以上第2、3项投标时无须提供相关证明,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给招标人核验。
4、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五、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或保单或保函、电汇、转账、支票、信用承诺函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除现金外),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直接交给招标人(无需封装),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具体形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江苏绿阳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户帐户
开户名:江苏绿阳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营业部
账号: 3110000010120100015368
注:(1)投标保证金如采用线下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或保单或保函或支票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纸质原件,如采用电子保函(保单)、电汇、转账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电子保函(保单)、电汇、转账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直接交给招标人。投标人如未按文件约定提供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 ] 17 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经市发展改革委(市信用办)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需提供查询截图)。
(3)根据盐城市行政审批局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规范投标保函保单应用及试行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通知》(盐行审发〔2023〕27号)、《关于继续推行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通知》(盐行审发〔2024〕10号)精神,本项目接受信用良好的投标人以“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格式参照招标文件第五章中的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格式)方式替代投标保证金。使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时将“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招标人,除法定例外情况,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销撤回。采用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的义务。
(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履约保证金交纳后无息退还。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提供 AA及以上第三方信用报告的,投标单位应支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给招标人):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或撤销投标。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干扰正常招、投标秩序。
(3)投标人相互围标、串标的。
(4)投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5)投标人中标后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6)应予没收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4、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 5000.00 元),中标人须以银行转帐方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最迟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交纳,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待项目服务完成招标人确认合格后且无违约情况方可无息退还。
六、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拟确定3名中标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领取
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到江苏天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亭湖区长亭路3号长亭商厦1幢(南楼)五楼501室招标代理部;联系人:凌女士,联系电话: 15950213970,邮箱1019665408@qq,com)报名并交纳工本费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招标文件售后概不退还。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4日 18 时 00分。
八、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绿阳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向海路与运河路交叉口往南约150米高铁科悦商务中心1号楼3楼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76238965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长亭路3号长亭商厦1幢(南楼)五楼501室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8705105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