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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绿阳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零星工程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时间:2025-01-20浏览: 作者:管理员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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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绿阳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零星工程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江苏绿阳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江苏绿阳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零星工程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

2、项目地点:盐城市境内,绿阳集团各零星工程。

3、招标范围和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江苏绿阳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零星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含工程量清单编制)编制等咨询服务,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书面文件为准。

(2)服务的主要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向招标人提供工程策划和代理咨询建议;负责拟定发包方案并报招标人认可;编制招标文件和答疑文件【含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最高投标限价建议及相关造价咨询服务】,并对其合法性、准确性和严密性负责;发布招标公告;组织接收投标人报名;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协助招标人确定潜在投标人;组织开标、评标;处理招标过程中出现的质疑、投诉等事项,组织评审、复议、调查、答复等所有相关事项,答复意见经招标人确认后,加盖代理单位公章书面答复;草拟工程合同;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招投标资料整理归档;完成相关造价审查等工作。

4、最高限价: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含编标)的最高限价为苏招协〔2022〕002号文收费标准(计算基数中不含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及其规费税金)的35%;

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含工程量清单编制)编制等咨询服务费的最高限价为苏建价协〔2022〕7号文收费标准(计算基数中不含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及其规费税金)的35%。

注:招标代理服务费与造价咨询服务费的报价须保持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

5、服务周期:一年,服从招标人要求。

6、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相关行业规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履行合同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注册的一级造价工程师,需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组成员要求:工作组成员 (不含项目负责人) 至少为3人,其中须具有土建、安装、交通类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各一名,需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人员配备满足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含工程量清单编制)编制等咨询服务需要,投标时提供项目组成员一览表(格式自拟)。

(4)投标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及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10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盐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以上第2、3项投标时无须提供相关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4、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从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5、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五、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或保单或保函、电汇、转账、支票、信用承诺函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除现金外),且开标时需提供相关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具体形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开户名:江苏绿阳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营业部

账号: 3110000010120100015368

注:(1)投标保证金如采用线下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或保单或保函或支票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纸质原件,如采用电子保函(保单)、电汇、转账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电子保函(保单)、电汇、转账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直接交给招标人。投标人如未按文件约定提供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 ] 17 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经市发展改革委(市信用办)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需提供查询截图)。

(3)根据盐城市行政审批局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规范投标保函保单应用及试行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通知》(盐行审发〔2023〕27号)、《关于继续推行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通知》(盐行审发〔2024〕10号)精神,本项目接受信用良好的投标人以“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格式参照第六章中的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格式)方式替代投标保证金。使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时将“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招标人,除法定例外情况,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销撤回。采用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的义务。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履约保证金交纳后无息退还。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提供 AA及以上第三方信用报告和信用承诺函的,投标单位应支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给招标人):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或撤销投标。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干扰正常招、投标秩序。

(3)投标人相互围标、串标的。

(4)投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5)投标人中标后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中标人须以银行转帐、电汇、网汇方式或者经过招标人认可的履约保函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最迟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交纳,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于本项目服务期结束后且无违约情况下无息退还。

七、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领取

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盐城市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地址:向海路与运河路交叉口往南约150米高铁科悦商务中心1号楼3楼327室;联系人:吴丹,联系电话:18105116580,邮箱1852927498@qq.com)报名并交纳工本费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招标文件售后概不退还。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4日 18 时 00分。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绿阳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8762389655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丹                                        

电话:18105116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