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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区范公路南段工程(三期)照明工程灯具采购招标公告

时间:2024-11-29浏览: 作者:管理员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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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盐城市区范公路南段工程(三期)照明工程灯具采购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市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盐城市区范公路南段工程(三期)照明工程灯具采购

预算金额:约49万元

最高限价:总价限价493274.32万元,单价限价详见工程量清单。

采购需求:本次招标包括盐城市区范公路南段工程(三期)照明工程灯具采购,详细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服务期限:15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履行合同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任意 3 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约的能力,并提供满足招标要求的采购、供应、运输及相关售 后服务保障体系、质保期等方面的措施(提供服务承诺书)。

(5)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9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记录证明。

2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因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 、“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 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 、“信用江苏” 、“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以上第 2、3 项投标时无须提供相关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4、投标人有串标、弄虚作假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退。

5、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公司,不予同 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请收到邀请的投标人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及领取人身份证至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地址: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鑫港国际酒店东侧圆弧四楼)。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24年 11 月30  日(9:00:00-18:00)至 2024年 12 月  1日(9:00-18:00)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地点:向海路与运河路交叉口往南约150米高铁科悦商务中心1号楼3楼345室(东南方向)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或保险保单或保险保函、现金、电汇、转账、支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且开标时需提供相关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具体形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江苏绿阳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户帐户

开户名:江苏绿阳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营业部

账号: 3110000010120100015368

注:1、投标保证金如采用线下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或保险或保函、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纸质原件,如采用保险保单或保险保函、电汇、转账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保险保单或保险保函、电汇、转账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直接交给招标人。投标人如未按文件约定提供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 ] 17 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经市发展改革委(市信用办)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需提供查询截图)。

3、根据盐城市行政审批局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规范投标保函保单应用及试行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通知》(盐行审发〔2023〕27 号)精神,本项目接受信用良好的投标人以“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格式参照第六章中的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格式)方式替代投标保证金。使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时将“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招标人,除法定例外情况,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销撤回。采用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的义务。

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a、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b、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项目的;

c、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d、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干扰正常招、投标秩序。

 5、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签订合同后退还(无息)。

六、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盐城市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亭湖区绿地商务城文创大厦12楼

联 系 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153128898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鑫港国际酒店东侧圆弧四楼

联 系 人:周工                           

联系电话:18914640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