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1-05浏览: 次作者:管理员来源:本站
返回列表江苏绿阳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各项安全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服务项目(二次)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公开邀请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苏绿阳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各项安全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服务项目。
2、服务地点:盐城市境内。
3、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对绿阳集团及三级公司(项目)进行调研、开展风险评估,根据绿阳集团实际情况,完成综合应急预案、消防安全专项预案(包含科悦商务中心灭火疏散分预案)、突发事件专项预案、防台防汛专项预案的编制、修订并通过专家评审。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服务要求适当调整的权利。
4、服务期限:60日历天。
5、服务质量:合格,确保专项预案通过专家评审。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且具有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能力的独立法人或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7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记录证明。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其他要求
5.1、业绩要求:无
5.2、信誉要求:(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4)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行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领取: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到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领取招标文件(地点:盐城市世纪大道619号金太阳装饰城B座六楼607。报名联系人:谢工,联系电话:15605101196)。 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6日(9:00:00-18:00)至 2024年11月11日(9:00-18:00)。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招标文件工本费售后不退。
六、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00元),建议使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或保险保单或保险保函、现金、电汇、转账、支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且开标时需提供相关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具体形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现金缴纳方式:招标人委托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现金投标保证金的管理。
江苏绿阳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户帐户
开户名:江苏绿阳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营业部
账号: 3110000010120100015368
注:1、投标保证金如采用线下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或保险或保函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纸质原件,如采用电子保函(保单)、电汇、转账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电子保函(保单)、电汇、转账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直接交给招标人。投标人如未按文件约定提供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17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经市发展改革委(市信用办)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需提供查询截图)。
3、根据盐城市行政审批局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规范投标保函保单应用及试行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通知》(盐行审发〔2023〕27 号)精神,本项目接受信用良好的投标人以“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格式参照第六章中的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格式)方式替代投标保证金。使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时将“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招标人,除法定例外情况,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销撤回。采用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的义务。
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a、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b、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项目的;
c、中标后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d、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e、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干扰正常招、投标秩序。
5、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履约保证金交纳,并签订合同后退还(无息)。
七、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绿阳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向海路与运河路交叉口往南约150米高铁科悦商务中心1号楼3楼
联 系 人:李坤威
联系电话:1876238965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619号金太阳装饰城B座六楼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15605101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