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6浏览: 次作者:管理员来源:本站
返回列表零星砌筑工程(建筑材料)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盐城市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零星砌筑工程(建筑材料)招标项目。
2、招标规模:约14.52万元。
3、招标内容:建筑材料,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和采购清单。
4、工期:有效期暂定为2024年12月31日前。
5、质量要求:合格,并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及满足招标人要求。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销售建筑材料且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盐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5)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以上第3项投标时无须提供相关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办法。
六、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最低投标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或电汇、转账、支票等其他形式的保证金(现金除外),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17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谈判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经市发展改革委(市信用办)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复印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
江苏绿阳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户帐户
开户名:江苏绿阳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营业部
账号: 3110000010120100015368
注:投标保证金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直接交给招标人。
2、根据盐城市行政审批局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规范投标保函保单应用及试行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通知》(盐行审发〔2023〕27号)精神,本项目接受信用良好的投标人以“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格式参照第六章中的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格式)方式替代投标保证金。使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时将“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招标人,除法定例外情况,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销撤回。采用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的义务。
八、请具备主要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于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节假日除外)到盐城市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报名并交纳工本费领取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人也可将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以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在上述时间发送至邮箱1852927498@qq.com报名并交纳工本费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联系人:吴丹,联系方式:18105116580,地址:向海路与运河路交叉口往南约150米高铁科悦商务中心1号楼325室。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于:江苏绿阳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jslyjtjs.com/)。
十、联系方式
名称:盐城市宁盐公路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杨佳波
联系电话:15251139952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丹
联系电话:18105116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