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20浏览: 次作者:管理员来源:本站
返回列表盐城盐信高铁新城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盐城盐信高铁新城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外聘法律顾问服务已经获得批准。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
一、项目概况
1.1、招标人:盐城盐信高铁新城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2、项目名称:盐城盐信高铁新城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外聘法律顾问服务
1.3、项目地点:盐城盐信高铁新城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4、服务期限:一年。
1.5、项目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根据招标人工作需要,为招标人提供日常或专项法律事务服务,包括招标人公司及下属企业(合同存续期间,招标人新设子、控公司均在服务范围内)。
1.6、项目规模:项目造价约5万元。
1.7、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该招标项目分为一个标段,主要为盐城盐信高铁新城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外聘法律顾问服务。
二、投标人要求
2.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律师事务所(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具备合法的法律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资质的独立法人。
2.2、在最近5年内(自2017年1月1日起)投标单位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查处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2.3、投标人须保证提供的服务方案未侵犯第三人之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业秘密或对任何第三人构成不正当竞争,如因此与第三人形成争议、诉讼或仲裁案件,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招标人由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2.4、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近两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在中国的任何一家银行不得有不良记录。
2.5、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除非组成联合体,否则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2.6、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2.7、投标人须从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四、招标文件的发放
4.1、开始发放时间:2022年5月20日-2022年5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4.2、发放地点:盐城市人民南路1号华邦国际东厦16楼A区1607室,报名联系人:张静,联系电话:18351558593
五、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六、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盐信高铁新城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松兵
联系电话:1880511691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维民
联系电话:0515-88340289、13390682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