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7-15浏览: 次作者:管理员来源:本站
返回列表江苏绿阳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零星工程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苏绿阳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零星工程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
2、项目地址:盐城市境内。
3、项目概述:江苏绿阳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零星工程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包括集团及其控股公司的零星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零星项目是指单个项目服务费(含招标代理费及造价咨询费)总价10万元以下的】
4、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主要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向招标人提供代理咨询建议;负责拟定发包方案,并报招标人认可;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如有);编制招标文件(含投资估算、概算、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标底、限价建议)并对其合法性、准确性和严密性负责;组织答疑;组织开标、评标;牵头处理招标过程中出现的质疑、投诉等事项,组织评审、复议、调查、答复等所有相关事项;草拟工程合同;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招投标资料整理归档等。具体范围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服务周期:自中标之日起,服务期一年。
7、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履行合同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被国家、省、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
5、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能力的独立法人。根据盐城市工程造价管理处2019年盐城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盐市建价字【2020】10号文),投标人信用评级须获得三星及以上,外市未参评的单位一律视为三星级。
6、项目负责人要求:
6.1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注册的造价工程师,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6.2项目负责人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管(监、建)工程。
6.3本工程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6.4本项目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7、投标申请人须确保项目组成员及授权委托人均须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前连续6个月均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时间为2020年7月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0年1月-2020年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8、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投标报名。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单位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查处的,将被拒绝参与本工程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五、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现金,开标现场递交。不接受电汇、转账、现金交款单、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注:投标保证金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直接交给招标人,单独封装,不可放在投标材料中。投标人如未按文件约定提供保证金,直接将保证金汇入招标人账户,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现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履约保证金交纳,并签订合同后方可退还(无息)。
3、本项目履约保证金数额为捌仟元整。中标人须以银行转帐、电汇、网汇方式或者经过招标人认可的履约保函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最迟中标公示结束后7日内交纳,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招标服务期满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六、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七、招标文件领取: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1年7月16日~7月20日前(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及领取人身份证到江苏绿阳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市亭湖区青年路与希望大道交叉口东南侧文创大厦1203室)购买招标文件。
八、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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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公章):江苏绿阳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松兵
联系电话: 18805116916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