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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新盐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零星项目招标代及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时间:2023-08-28浏览: 作者:管理员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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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新盐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零星项目招标代及造价咨询服务。

2、项目地址:盐城市境内。

3、项目概述:盐城市新盐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零星项目招标代及造价咨询服务,包括新盐集团及子控公司的限额内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具体项目由招标人抽选。

注:限额内项目具体为

(一)单项合同40万元以下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

(二)单项合同20万元以下的各类重要设备和材料、固定资产采购;

(三)单项合同10万元以下的勘察、设计、监理、各种检测、咨询、物业中介、策划、租赁等服务类项目。

4、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主要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向招标人提供代理咨询建议;负责拟定发包方案,并报招标人认可;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如有);编制招标文件(含投资估算、概算、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标底、限价建议)并对其合法性、准确性和严密性负责;组织答疑;组织开标、评标;牵头处理招标过程中出现的质疑、投诉等事项,组织评审、复议、调查、答复等所有相关事项;草拟工程合同;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招投标资料整理归档等。具体范围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服务周期:自中标之日起,服务期一年。

7、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

二、资格审查

1、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履行合同能力。

1.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1.3 投标人没有被国家、省、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暂停期内的。

1.4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

1.5投标人须是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含有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的独立法人。根据盐城市工程造价管理处2020年盐城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盐市建价字【2021】28号文),投标人信用评级须获得三星及以上,外市未参评的单位一律视为三星级。

2、项目负责人要求:

2.1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注册的造价工程师,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2.2本工程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2.3本项目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3、投标申请人须确保项目组成员及授权委托人均须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前连续6个月均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时间为2023年7月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3年1月-2023年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4、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投标报名。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投标单位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查处的,将被拒绝参与本工程投标。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四、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或保险或保函、电汇、转账、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且开标时需提供相关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具体形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盐城交投集团投标保证金专户帐户

开户名:盐城市新盐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盐城分行营业部

帐 号:1109660119200048286

注:投标保证金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直接交给招标人,不可放在投标材料中。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现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履约保证金交纳,并签订合同后方可退还(无息)。

五、招标文件获取: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5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周六日除外)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至盐城市新盐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盐南高新区综合客运枢纽西广场长途楼5楼,联系人:徐工,联系号码:18451330886)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