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员企业

新盐集团抵债酒水处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24-03-29浏览: 作者:管理员来源:本站

返回列表

新盐集团抵债酒水处置项目已具备处置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符合本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盐集团抵债酒水处置项目。

2、酒水存放地点:城北公交回车场3楼。

3、酒水品种及数量:

郎酒浓香型(T9精英版 500m1 42%)  生产日期2016.8   数量34瓶

致和春杨梅酒(至尊500m1 30%)     生产日期2016.9   数量696瓶

五醍浆酒(浓香型 500m1 40.8%)    生产日期2017.12  数量271瓶

4、该批酒水以现状交接,意向投标人请联系招标人一起前往现场查看该批处置酒水,投标人需要自行查看白酒的现状,对白酒是否符合销售要求进行自测后,再行决定是否投标。中标后中标人不得以酒水质量不符合销售要求而放弃购买。如发生弃标行为,中标人需承担人民币贰仟元的违约金。

三、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本次招标内容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投标人没有被盐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违法违纪记录。

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确定中标人原则。由招标人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由谈判小组先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等,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评审的投标人方可参与竞争性谈判。对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评审的投标人进行一轮或多轮报价(下一轮报价不得低于投标人自己的上一轮报价),谈判结果以达到招标人的期望值且报价最高为原则。

1、资格审查

谈判小组对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资格对照公告资格后审要求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审查以投标人提供的下列资料为准: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无须提供)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谈判小组对资格审查材料进行审查,未提交上述资料或资料不全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2、符合性评审

(1) 依据公告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公告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公告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审查标准主要有投标文件签字盖章、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等方面。

3、商务性评审

对通过技术性评审和符合性评审的标书进行商务性评审,商务性评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投标人的报价不低于招标控制价。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被认定为废标。

上述1至2项按顺序进行评审,前一项未通过的不参与下一项的评审,不符合上述1至2任意一项要求的,不予通过商务性评审,未通过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4、定标方法:

(1)由谈判小组先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商务性评审,然后进行一轮或多轮报价,谈判结果以达到招标人的期望值要求为原则。最终评审:由谈判小组根据最终谈判结果,结合各投标人的多方面进行综合比较,确定1名中标候选人。如经多轮谈判后仍不能确定中标候选人,则本次谈判作废。

(2)招标人根据谈判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当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最终中标人。

(3)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拒绝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重新发布谈判公告。

(4)对不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不作任何解释。

5、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谈判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2)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3)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作废标处理。

(4)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60天。

五、招标控制价:4.4430万元,低于此价格的报价视为无效。

六、报价格式文件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4年 3月29日至2024年4月7日(周六、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领取报价格式文件等材料,逾期领取的不予接收。

2、领取地点:盐城市亭湖区高铁站西广场长途楼5楼。

七、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新盐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电话:18862002088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