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04浏览: 次作者:管理员来源:本站
返回列表现决定对宁盐高速施工监理1标工程监理用车租赁采购项目进行邀请方式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服务单位自愿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采购名称:宁盐高速施工监理1标工程监理用车租赁采购项目。
1.2采购规模:本项目宁盐高速施工监理1标主体施工期监理工作共需要6辆车服务、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需1辆车服务,保障本工程监理交通需求,具体车辆安排根据工程实际需求确定。
1.3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主体项目施工期现场监理、测量、试验、安全巡查等共需要6辆车服务保障本工程监理交通需求(其中现场监理用2辆SUV车和1辆轿车,测量用1辆SUV车,试验用1辆皮卡,安全巡查用1辆SUV车)。缺陷责任期监理需1辆SUV车保障本工程监理交通需求。租赁服务车辆类型及驾驶员配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车辆租赁报价清单。具体车辆安排根据招标人需求确定。
1.4标段:本次招标仅1个标段。
1.5采购周期:2024年1月-2027年8月(具体起讫日期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根据招标人需求完成服务项目。
1.6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需求。
1.7资金来源:100%自筹(已落实)。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2.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投标人应当到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取得有效的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备案证明(或许可证)。
2.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誉、经营状况良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盐城市区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完善的服务体系。
2.4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5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以上2.3~2.8条在投标时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如有异议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评标方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四、招标文件获取
请收到投标邀请书的单位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方式和邮箱)以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彩色扫描件)于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8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到盐城市交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202室报名领取招标文件(地址:盐城市建军中路26号,联系人:吴丹,联系号码:0515-88111822)。
如确认参加投标后需放弃投标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通知招标人,否则按不诚信投标行为处理。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盐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ycsjtjt.com/)发布。
五、其他
5.1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2项目严禁挂靠、转包、分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分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交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盐城市建军中路26号
联系电话:0515-88111822
联系人:吴丹
2024年03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