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员企业

盐城市新盐交投石油有限公司下属各加油站便利店供应商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4-01-24浏览: 作者:管理员来源:本站

返回列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新盐交投石油有限公司下属各加油站便利店供应商招标项目。

2、项目地址:盐城市境内。

3、项目概述:盐城市新盐交投石油有限公司下属各加油站便利店货物供应。

4、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盐城市新盐交投石油有限公司下属各加油站便利店货物供应,包括矿泉水、方便面、饮料、零食等等。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一年,按招标人需要分批供货,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4H内将所有货物送至指定加油站。

7、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

8、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8.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履行合同能力,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8.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8.3 投标人没有被国家、省、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暂停期内的。

8.4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

8.5 项目负责人要求:

8.5.1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8.5.2本项目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8.6详见第五章投标人其他要求

9、投标申请人须确保项目组成员及授权委托人均须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前连续6个月均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时间为2023年7月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3年1月-2023年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投标报名。

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 投标单位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查处的,将被拒绝参与本工程投标。

二、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或保险或保函、电汇、转账、支票、现金(现金需密封)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且开标时需提供相关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具体形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盐城新盐集团投标保证金帐户

开户名:盐城市新盐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盐城分行营业部

帐 号:1109660119200048286

注:投标保证金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直接交给招标人,不可放在投标材料中。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现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履约保证金交纳,并签订合同后方可退还(无息)。

3、本项目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壹万元整。中标人须以银行转帐、电汇、网汇方式或者经过招标人认可的履约保函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最迟中标公示结束后7日内交纳,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招标服务期满后一次性无息退还。【引用盐城信用办推行的第三方信用报告,2A的单位免交投标保证金。(需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实。)】。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1月31日,周一至周六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等材料,逾期领取的不予接收。

2、领取地点:江苏恒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盐都区政务服务中心世纪大道1188号】。

四、投标申请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五、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报价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按照由低至高推荐有排序的 5 名中标侯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如入围家数不足5家,但是≥3家,最终按照实际家数确定中标候选人,如不足3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新盐交投石油有限公司

联系人:管女士

电话:1500510883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恒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严女士

联系电话:18932292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