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1-30 浏览: 次 作者:管理员来源:本站
返回列表现有G204滨海正红服务区加气站地块投资项目对外招租,该经营区域仅用于相关生产经营。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G204滨海正红服务区加气站地块投资项目招租。
2、项目地点:盐城市G204滨海正红服务区。
3、招租范围:本招租项目位于盐城市G204滨海正红服务区内,地块面积大约为1066.67m2,该区域仅用于投资、建设、运营加气站项目,均由中标(承租)人自行负责。
4、本次采购采用“固定租金”的模式,加气站招租项目固定租金最低限价:17万/年。
5、本项目采用公开方式招租,且对租赁合同内容认可。当报名人员为三家或以上时,采取现场竞价形式招租,并遵循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承租人;当两次公告报名人员都不足两家时,第三次公开竞价仍不足三家的情况则采取商谈定价原则确定承租人(商谈价格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
6、本租赁项目签约合同经营期为18年,租金一年一付,每5年租金底价增加5%。二、报名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租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履行合同能力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需具备燃气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近三年内其他加气站经营业绩,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5年)财务报表中的利润表。
(5)企业赢利能力强,有资金实力同等条件,(有)央企、国企、合作经历的优先;同等条件有成熟管理体系或与燃气相关专利技术优先。
注:以上第(1)-(5)项需提供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供核验。
2、信誉要求: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盐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5、本项目由中标(承租)人独立经营,不允许分包经营,否则招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违约金。
三、招租流程
报名时间:2026年2月6日至2月2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十个工作日)。
2、报名地点:请有意参与竞租的承租人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盐城市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地址:向海路与运河路交叉口往南约150米高铁科悦商务中心1号楼3楼327室;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18105116580,邮箱1852927498@qq.com)报名并领取招租文件,承租人领取招租文件后方可参加本项目。
3、资格审核:招租人将对报名方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符合性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参与后续招租程序。
4、现场勘察:招租人不统一组织实地勘察,承租人如有需要,在公告期内可联系承租人(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3056197999)并自行前往勘察。
5、竞价/商谈:
5.1竞价招租:若有效报名人数达到3家及以上,采用现场公开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遵循“价高者得”原则;竞价采用2轮竞价确定承租人,竞价单位第一轮报价必须高于底价,第二轮报价须高于前轮报价,以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
5.2竞价规则:参与竞价者需现场填写报价单,报价单一经提交不得撤回、修改;参与竞价者报价不得低于出租方设定的租赁底价;现场公布报价结果,价高者确定为承租方。
5.3商谈招租:二次招租公告报名人数若都不足3家,第三次公告招租人将与承租人进行商谈招租,商谈价格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
6、竞租保证金提交:
(1)竞租保证金提交时间:竞租人应在竞租前提交竞租保证金。
(2)竞租保证金提交金额: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
(3)竞租保证金提交方式:以现金形式当场提交。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现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签订租赁合同后转为保证金。
7、竞租文件递交截止及现场报价时间:2026年2月28日上午09:30。
8、竞租文件必须包含:承诺函(见附件)、报价单、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能体现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以上文件需加盖竞租单位公章。竞租文件必须用文件袋密封,封口处加贴封条并盖章或签字。
9、投标保证金:3000元(中标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10、加气站建设周期计算在租赁期间内,建设期间中标(承租)人需交付押金400万元,可用保函形式。中标(承租)人需要在中标通知书下发5个工作日内 (租赁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一次性以转账形式支付项目安全保证违约金100万元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承租)人不支付安全保证违约金的,中标通知书自动作废。
四、其他要求
1、意向承租方自行组织踏勘出租标的现场,水、电、气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出租标的面积以实际现状为准,出租方不承担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3、中标(承租)人出资建设此加气站,加气站的相关手续由承租人办理,加气站的相关资产及经营资质办理到中标(承租)人名下,加气站建成之后由中标(承租)人独立经营,服务区产权单位每年收取固定的租金收益。滨海二二八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安排财务人员监督其合规经营。
4、租赁合同到期后,资产及证照无偿划转给滨海二二八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签定正式合同,并到相关部门办理公正手续,予以明确)。加气站的建设、经营、管理等安全责任及法律和经济责任(包含应负的连带责任)由中标(承租)人承担,与招标人无任何关系。中标(承租)人需针对以上条款签署知晓同意书。
5、中标(承租)人对出租标的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标识标牌、安全生产经营等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6、其它未尽事项,以合同为准。
招租人:滨海二二八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滨海港经济区西侧管理委员会裕众村一组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3056197999
代理机构:盐城市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向海路与运河路交叉口往南约150米高铁科悦商务中心1号楼3楼
联系人:吴工
电话:181051165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