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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基花园12幢010室商铺招租公告

时间:2025-05-30 浏览: 作者:管理员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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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鸿基花园12幢010室商铺对外招租。招租人为盐城市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租。

一、招租项目概况

招租项目位于盐城市亭湖区工农路100号,建筑面积55.23平米。

二、招租方式

1、本次采购采用“固定租金”的模式。

2、固定租金最低限价:2万/年。

3、签约合同5年,租金一年一付。

4、本招租项目在公告期间:

(1)报名人有三家及以上,采取现场竞价形式招租,遵循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承租人,公告期为: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9日,于2025年6月10日上午10:00现场报价;

(2)当报名人不足三家时,则公告第一次顺延至2025年6月18日,于2025年6月19日上午10:00现场报价;

(3)投标人现场竞价需进行两轮报价(下一轮报价不得低于投标人自己的上一轮报价),谈判结果以达到招租人的期望值且报价最高为原则;

(4)如报名人员仍不足三家时,则于2025年6月30日上午10:00,采取意向报名人商务谈判原则确定承租人(商谈价格不低于底价)。

三、报名条件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履行合同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3、本项目由中标(承租)人独立经营,不允许分包经营,否则招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4、报名人需交纳保证金壹仟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现金。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现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签订租赁合同后转为保证金。

注:以上第1项需提供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供核验。

四、其他要求

1、意向承租方自行组织踏勘出租标的现场,水、电、气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出租标的面积以实际现状为准,出租方不承担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3、出租标的租赁期以实际签约时间计算。承租方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承租方同时承担违约责任。如出租方因政策性原因致使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然终止,出租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按实际租期计算。

4、租赁合同到期后,在不破坏主体结构的情况下,经出租人现场确认后承租人可拆除并带离相关设备;

5、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

6、其它未尽事项,以租赁合同为准。

五、招租地址及联系方式

招租地址:盐城市高铁新城科悦商务中心A座开标室;联系人:杨松;联系方式:19952931262。

盐城市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