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3-11浏览: 次作者:管理员来源:本站
返回列表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兴盐超轨交通有限公司员工职业装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江苏兴盐超轨交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江苏兴盐超轨交通有限公司员工职业装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亭湖新区公交回车场
3、招标内容:江苏兴盐超轨交通有限公司员工职业装采购项目。项目位于亭湖区境内,(详细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需求),预算约398000.00元。
4、合同履行期限:工装需按穿着的季节分批供货:(1)春装、夏装、秋装需在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并供货到场,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使用。(2) 冬装需要在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完成并供货到场,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使用。
5、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杜绝挂靠单位投标。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禁止公示期内。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投标保证金
5.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元(¥1000.00元)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前以现金方式交给招标人。如在开标过程中,不论何种原因有投标单位主动提出放弃投标的,则没收其保证金;投标人提交的保证金必须密封,否则作废标处理。
5.2 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将当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密封装订,如不密封装订,招标文件不予收理;未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五、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六、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单位:江苏兴盐超轨交通有限公司
联系人: 周熙珊
联系电话:15905106189
代理机构:江苏冠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冯颖
联系电话:18361081916/ 0515-88887568
注:本项目所有参加开标的投标人须佩戴口罩、出示“苏康码-盐城市”,显示绿色方可进入开标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