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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车管所整体改造项目二期工程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时间:2025-07-01浏览: 作者:管理员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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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公安局车管所整体改造项目二期工程设计服务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 江苏绿阳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100%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市公安局车管所整体改造项目二期工程设计服务。

2.2 建设地点:盐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

2.3 项目规模:项目总投资约4000万元。

2.4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负责进行相关报批报审工作、后期招标配合、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施工配合等伴随服务。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及按招标人要求执行,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及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本项目服务费约48.9万元。

2.5设计周期要求:甲方出具设计委托书后3日内,乙方安排勘察人员赴现场踏勘;踏勘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乙方完成方案设计(含概算编制);方案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完成报批文件编制;报批通过后20个工作日内,乙方完成初步设计(如需)、施工图设计等。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合格等级,并保证通过设计方案、初步设计评审及施工图设计,通过图审中心等审查(中标人负责图纸送审、对接和修改)。

2.7质量目标: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达到相关设计标准的同时,其工程造价指标合理、科学,能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的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为本单位的在册在职职工,且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3.3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的项目组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5年4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盐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3.6本次招标不允许组建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或保单或保函、电汇、转账、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除现金外),且开标时需提供相关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具体形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盐城交投集团投标保证金专户帐户

开户名:盐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及账号:浙商银行盐城分行 3110000010120100140133

注:(1)投标保证金如采用线下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或保单或保函或支票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纸质原件,如采用电子保函(保单)、电汇、转账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电子保函(保单)、电汇、转账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直接交给招标人。投标人如未按文件约定提供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 ] 17 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经市发展改革委(市信用办)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需提供查询截图)。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履约保证金交纳并签订合同后退还。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提供 AA及以上第三方信用报告的,投标单位应支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给招标人):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或撤销投标。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干扰正常招、投标秩序。

(3)投标人相互围标、串标的。

(4)投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5)投标人中标后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6.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7日18:00时前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到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窗口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地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515-88382020 15305101706)】【授权委托人也可将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以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在上述时间发送至微信:15305101706(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7.说明

7.1更正、补充通知、答疑、中标结果等相关内容均在盐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7.2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8.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9.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10. 本公告发布于:盐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ycsjtjt.com/)。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绿阳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向海路与运河路交叉口往南约150米高铁科悦商务中心1号楼3楼

联 系 人:司先生

电    话:15851070423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幢北17层

联 系 人:毛女士

电    话:1381434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