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3-28浏览: 次作者:管理员来源:本站
返回列表G344东台头灶服务区(南)加油加气站专项设计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G344东台头灶服务区(南)加油加气站专项设计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盐城市 东台市头灶镇 境内。
3.项目规模:G344东台头灶服务区(南)位于东台市头灶镇十三组,用地面积约49亩,加油加气站用地面积3694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50平方米。
4.项目招标控制价:本次设计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326000.00元。高于此报价的均作否决投标处理。
5.招标内容:G344东台头灶服务区(南)加油加气站专项设计服务项目服务的实施,包含但不限于:配合方案设计单位完善方案及初步设计、报批文件、施工图设计、消防及安全专篇编制、技术审查、施工过程服务及验收等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工艺、总图、土建、电气、给排水、经济等各专业设计。详见附件设计任务书,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招标内容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6.服务期限:委托人出具设计委托书后3日内,设计人安排勘察人员赴现场踏勘;踏勘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设计人配合方案设计单位完成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方案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设计人完成报批文件编制;报批通过后20个工作日内,设计人完成初步设计(如需)、施工图设计;委托人提供《安全预评价报告》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消防专篇、安全专篇编制。
7.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合建站一级站标准。
质量目标:设计成果文件所涉及的各专业工程造价指标须科学、合理,严禁超标设计造成不必要浪费,并能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中标设计单位编制的概算须满足盐城当地管理部门审查的要求)。
四、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A.对于独立投标人应同时具备:
(1)压力管道设计GC2级资质;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
1)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下列资质的其中之一:
石油天然气行业(油气库)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乙级及以上;
B.对于联合体投标人:
联合体除应满足同独立投标人的第(1)、(2)条资质要求外,其中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至少同时具备:
(1)压力管道设计GC2级资质和下列资质的其中之一:
①石油天然气行业(油气库)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乙级及以上;
②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A、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身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B、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人要对本项目全部工作负责,并派遣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成员根据具备的资质和国家相关部委要求,承担相应的工作;
C、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D、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E、联合体成员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名。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参与设计的全过程并承担各阶段汇报工作。
2.1其它要求: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③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④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5年 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信誉要求:
5.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5.2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5.3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5.4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设计负责人。
8.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9.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投标时无须提供上述4、5项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特别说明: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其他服务单位、施工单位有任何隶属关系,否则一经发现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领取
1. 领取截止时间:2025年4月3日18:00时(周一至周六,节假日除外),投标人合理选择获取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获取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2. 领取地点:请授权发包人于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在上述时间发送至邮箱: JShuaxia1997@163.com (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所投项目),可微信报名或至现场报名,购买标书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投标无效。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向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发出,届时请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及时查收。
六、本项目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盐城市盐城站南侧科悦商务中心1号楼1楼外围北侧接待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陆仟元 整(¥ 6000.00 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或保单或保函、电汇、转账、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除现金外),且开标时需提供相关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具体形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仅需牵头单位提供证明材料。
注:1.投标保证金如采用线下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或保单或保函或支票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纸质原件,如采用电子保函(保单)、电汇、转账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电子保函(保单)、电汇、转账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直接交给招标人。投标人如未按文件约定提供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 ] 17 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经市发展改革委(市信用办)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需提供查询截图)。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提供 AA及以上第三方信用报告的,投标单位应支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给招标人)。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或撤销投标。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干扰正常招、投标秩序。
(3)投标人相互围标、串标的。
(4)投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5)投标人中标后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6)应当予以没收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履约保证金交纳后无息退还。
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7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由中标人自主选择经过招标人认可的履约保函、保险或转账形式汇转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并存于招标人处。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履约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履约保证金于本项目服务期结束并经过委托人确认后且无违约情况下方可无息退还。
八、评标办法
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九、特别说明
对已报名投标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特殊情况需在开标前提前2小时书面通知到招标人),一次不参加的6个月内禁止参加盐城市交投集团的各类招投标活动,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对于投标人恶意串标、围标、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12个月内禁止参加盐城市交投集团的各类招投标活动,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有2次不良行为记录、中标后无故弃标的,记入黑名单,2年内不得参加盐城市交投集团的各类招投标活动。
十、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一、联系人
招标人:东台市金东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80511686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常女士
联系电话:18860846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