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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主承销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3-09-01浏览: 作者:管理员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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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主承销商服务采购项目已获批准,招标人为盐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发行规模:不超过15亿元(含)人民币。

2、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

3、发行方式: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公司债券主承销商主要用途为协助盐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公司债券的注册,备案、销售以及后续管理等工作。

5、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包含联合体内成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2、投标人(包含联合体内成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定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具备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证券业务许可证;

(二)拟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提供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截图);

(三)投标人或其母公司近三年(2019年-2021年)中国证监会公布的证券公司分类结果均为BB类及以上;

(四)近三年至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日在公司债券发行业务中,投标人不存在被监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的情况、不存在被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导致无法承接债券业务或作为债券承销商的情况、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司法机关侦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况;参与投标时,投标人不存在承销或保荐资格被暂停的情形;(需出具盖章承诺函) 。

(五)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失信记录;

(六)若是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须提供总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七)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2.3项规定的情形。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联合体由一家主承销商+N家联席承销商组成,且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4家,联合体牵头人为主承销商。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指主承销商,余同)和各方权利义务;

(二)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当符合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均须满足),并应当具备承担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能力;

(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五)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须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以及购买人身份证原件于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8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节假日休息)到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515-88382020)招标代理部服务窗口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或保单或保函、电汇、转账、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除现金外),且开标时需提供相关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具体形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盐城交投集团投标保证金专户帐户

开户名:盐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及账号:浙商银行盐城分行 3110000010120100140133

注:①投标保证金如采用线下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或保单或保函或支票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纸质原件,如采用电子保函(保单)、电汇、转账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电子保函(保单)、电汇、转账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直接交给招标人。投标人如未按文件约定提供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②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 ] 17 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经市发展改革委(市信用办)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需提供查询截图)。

③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或撤销投标。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干扰正常招、投标秩序。

(3)投标人相互围标、串标的。

(4)投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5)投标人中标后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按招标人的要求缴纳,未及时缴纳履约保证金则视为放弃中标,招标人有权选定其他候选人作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履约保证金于本项目合同履行结束后且无违约情况方可退还(无息)。

七、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

八、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合格制。

九、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十、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一、其他事项

1、本招标公告在盐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ycsjtjt.com/)发布。

2、若有关本次招标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盐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ycsjtjt.com/)发布的相关变更信息。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伏先生                    

联系电话: 0515-69007088

地  址: 盐城市城南新区金融城5号楼21层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515-89802121、13365199675

地  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