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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海高速公路盐城东互通改造工程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时间:2024-09-02浏览: 作者:管理员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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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海高速公路盐城东互通改造工程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 盐城市快速路网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沈海高速公路盐城东互通改造工程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

2、项目概述:沈海高速公路盐城东互通改造工程,位于盐城市亭湖区,建安工程费预估5362万元。

3、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主要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向招标人提供代理咨询建议;负责拟定发包方案,并报招标人认可;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如有);编制招标文件(含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标底、限价建议)并对其合法性、准确性和严密性负责;组织答疑;组织开标、评标;牵头处理招标过程中出现的质疑、投诉等事项,组织评审、复议、调查、答复等所有相关事项;草拟工程合同;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招投标资料整理归档等。具体范围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4、最高限价:招标代理(不含编标)的最高限价为苏招协【2022】002号文收费标准的45%;造价咨询服务费的最高限价为苏建价协【2022】7号文收费标准的45% 。

注:招标代理服务费与造价咨询服务费的报价须保持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

5、服务周期:服从招标人要求。

6、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能力的独立法人。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组成成员的资格要求:

项目组成员至少为5人,其中:

(1)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造价工程师,需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组其他人员配备满足工程招标代理服务及造价咨询服务需要,投标时提供项目组成员一览表(格式自拟)。

3、投标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及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3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投资额达25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或城市快速路工程类项目招标代理服务业绩(以招标代理服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体现投资额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因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2 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企业近 1 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7)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6、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以上第5、6项投标时无须提供相关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7、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8、投标人有串标、弄虚作假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退。

9、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10、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六、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或保险或保函、电汇、转账、支票、信用承诺函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除现金外),且开标时需提供相关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具体形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盐城交投集团投标保证金专户帐户

开户名:盐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浙商银行盐城分行 3110000010120100140133

注:(1)投标保证金如采用线下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或保险或保函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纸质原件,如采用电子保函(保单)、电汇、转账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电子保函(保单)、电汇、转账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直接交给招标人。投标人如未按文件约定提供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 ] 17 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经市发展改革委(市信用办)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需提供查询截图)。

(3)根据盐城市行政审批局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规范投标保函保单应用及试行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通知》(盐行审发〔2023〕27号)精神,本项目接受信用良好的投标人以“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格式参照第四部分中的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格式)方式替代投标保证金。使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时将“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招标人,除法定例外情况,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销撤回。采用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的义务。

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提供 AA及以上第三方信用报告或信用承诺函的投标单位应支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给招标人):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或撤销投标。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干扰正常招、投标秩序。

(3)投标人相互围标、串标的。

(4)投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5)投标人中标后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6)应当予以没收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履约保证金交纳并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

4、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中标人须以银行转帐、电汇、网汇方式或者经过招标人认可的履约保函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按招标人的要求缴纳,未及时缴纳履约保证金则视为放弃中标,招标人有权选定其他候选人作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履约保证金于本项目验收合格交付后且无违约情况方可退还(无息)。

七、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领取

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盐城市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地址:向海路与运河路交叉口往南约150米高铁科悦商务中心1号楼3楼327室;联系人:吴丹,联系电话:18105116580,邮箱1852927498@qq.com)报名并交纳工本费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招标文件售后概不退还。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6日 18 时 00分。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快速路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伏先生

电  话:13962023603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丹                                        

电话:18105116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