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25浏览: 次作者:管理员来源:本站
返回列表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海至淮安高速公路盐城段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苏发改基础发[2021]281 号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江苏滨淮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滨海至淮安高速公路盐城段收费政策研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滨海至淮安高速公路起点位于盐城市滨海港区,终点位于淮安市涟水县,本项目为盐城段。滨海至淮安高速公路盐城段项目工程范围为东接滨海港,西至盐城、淮安两市交界,路线全长约 65.100 公里。全线共设置滨海港互通、滨淮互通、界牌互通、滨海枢纽、滨海西互通、大套互通等 6 处互通式立交,设有1处服务区、1 座主线收费站。
滨海至淮安高速公路盐城段即将建成通车,其收费运营所涉及到的通行费水平以及建设贷款的财务支撑能力等开始成为各方关心的内容。为做好滨海至淮安高速公路盐城段开征车辆通行费准备工作,拟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开展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征收标准研究,对未来收费收入、成本支出以及相关财务指标作出预测和分析,为省政府科学合理制定项目收费政策和企业运营管理提供决策参考。
(2) 招标范围
滨海至淮安高速公路盐城段收费政策研究服务项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研究与咨询服务工作:政策调研分析、收费方案设计、财务效益分析、相关政策建议、舆情风险分析及应对处置预案、其他报批辅助工作(协助取得开征车辆通行费相关批复文件)等。
(3)服务期限: 180 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高速公路领域相关政策、标准研究咨询的业绩。
3、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高速公路领域相关政策、标准研究咨询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将在盐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凡符合条件且愿意参加本次活动的投标人可在2024年6月29日18:00前,联系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马佳佳;QQ:1175800097)。
5、现场考察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考察,费用自理、安全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统一递交,递交开始时间为2024年7月2日15:00时,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日15:3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盐城市亭湖区科悦商务中心一号楼一楼外围北侧接待室。
(2)招标人将于上述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宣布投标人报价,投标人应派代表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
7、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元(¥3000.00元)。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或保险或保函、电汇、转账、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除现金外),且开标时需提供相关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具体形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盐城交投集团投标保证金专户帐账户
开户名:盐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浙商银行盐城分行
帐 号:3110000010120100140133
注:1、投标保证金如采用线下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或保险或保函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纸质原件,如采用电子保函(保单)、电汇、转账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电子保函(保单)、电汇、转账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直接交给招标人。投标人如未按文件约定提供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 17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经市发展改革委(市信用办)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复印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需提供查询截图)。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滨淮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盐城市亭湖区科悦商务中心5楼
联系人:伏万祥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凌州东路德惠商务大厦B座1217室
电话:0518-85515121
联系人:马佳佳、伏泽宇
邮箱:11758000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