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01浏览: 次作者:管理员来源:本站
返回列表本招标项目盐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短期融资券(第一期)主承销商服务采购项目已获批准,招标人为盐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发行规模:不超过15亿元(含)人民币。
2、发行期限:不超过1年(含)。
3、发行方式:公开发行。
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短期融资券主承销金融机构主要用途为协助盐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备案、销售以及后续管理等工作。
5、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1、投标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2、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定资格条件:
(一)具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的A类主承销商资质;
(二) 近三年没有因相关业务不良记录或对债券存续期管理被主管部门通报或处罚;
(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失信记录;
(四)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2.3项规定的情形。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由一家主承销商+一家联席承销商组成,联合体牵头人为主承销商。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提供联合体声明,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指主承销商,余同)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当符合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均须满足),并应当具备承担与联合体声明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的联合体声明;
(5)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6)除联合体声明、联合体成员的资格证明文件和自投比例承诺书外,其他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请于2023年 2月 8 日18:00前(每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8:00时),将加盖主承销商公司公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973844655@qq.com,(联系电话务必正确,否则责任自负)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
代理机构联系人:徐露,电话:15862057287,地址:盐城市青年西路8号。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邮箱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
七、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合格制。
八、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本招标公告在盐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ycsjtjt.com/)发布。
2、若有关本次招标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盐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ycsjtjt.com/)发布的相关变更信息。
招标人:盐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城南新区金融城5号楼21层
联系人:伏万祥
联系电话:0515-6900708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青年西路8号
联系人:徐露
联系电话:0515-68037733、15862057287
2023年2月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