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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3-01-05浏览: 作者:管理员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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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服务采购项目已获批准,招标人为盐城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发行规模:不超过15亿元(含)人民币。

2、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

3、发行方式: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公司债券主承销商主要用途为协助盐城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公司债券的注册,备案、销售以及后续管理等工作。

5、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包含联合体内成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2、投标人(包含联合体内成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定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具备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证券业务许可证;

(二)拟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提供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截图);

(三)投标人或其母公司近三年(2019年-2021年)中国证监会公布的证券公司分类结果均为BB类及以上;

(四)近三年至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日在公司债券发行业务中,投标人不存在被监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的情况、不存在被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导致无法承接债券业务或作为债券承销商的情况、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司法机关侦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况;参与投标时,投标人不存在承销或保荐资格被暂停的情形;(需出具盖章承诺函) 。

(五)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失信记录;

(六)若是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须提供总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七)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2.3项规定的情形。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联合体由一家主承销商+N家联席承销商组成,且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4家,联合体牵头人为主承销商。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指主承销商,余同)和各方权利义务;

(二)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当符合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均须满足),并应当具备承担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能力;

(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五)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1月5日-2023年1月11日18时00分(节假日除外)。

2、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在上述时间发送至邮箱:12137496@qq.com(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或者微信报名(手机同号),方可获取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购买招标文件,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

七、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合格制。

八、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其他事项

1、本招标公告在盐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ycsjtjt.com/)发布。

2、若有关本次招标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盐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ycsjtjt.com/)发布的相关变更信息。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伏万祥

联系电话:0515-6900708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钱昶霖 

联系电话:0515-88340289、19951066366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