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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设计院业务项目设计文件、标书、办公材料等打印、复印、装订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4-04-16浏览: 作者:管理员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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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设计院业务项目设计文件、标书、办公材料等打印、复印、装订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市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设计院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广告图文制作服务,主要内容包含:

1、设计院公司设计部业务项目设计文件等的打印、复印、装订。

2、设计院公司市场开发部(含设计丶监理)业务项目标书等的打印、复印、装订。

3、设计院公司招标代理咨询业务项目文件的打印、复印、装订。

4、智通公司业务项目检测成果文件等的打印、复印、装订。

5、设计院公司及智通公司的各科室办公文件的打印、复印、装订等。

2、招标规模:本项目估算价19.5万元/年,无论数量增减变化如何,其中标综合单价(含税)不得调整,最终结算时,按实际完成合格货物数量*中标综合单价计算。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需求及报价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3、项目地点:盐城市。

4、服务期:1年。服务期7×24小时全天候响应服务,按招标人规定时间内完成服务工作。

5、项目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1、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的能力的独立法人。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授权委托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3年1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2、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2年1月1日(合同签订/截止日期为准)至今,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额不小于10万元的国企、事业单位或行政单位合作的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资对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资格对照招标文件资格后审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本项目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4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或保险或保函、电汇、转账、支票其他形式的保证金(除现金外),且开标时需提供相关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具体形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盐城交投集团投标保证金专户帐户:

开户名:盐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浙商银行盐城分行

注:投标保证金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直接交给招标人,不可放在投标材料中。投标人如未按文件约定提供有效的保证金缴纳证明,直接将保证金汇入招标人账户,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3) 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 ] 17 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经市发展改革委(市信用办)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需提供查询截图)。

(4)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后方可退还。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②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履约担保。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具备主要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于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节假日除外)到盐城市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202室报名并交纳工本费领取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人也可将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以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在上述时间发送至邮箱450175119@qq.com报名并交纳工本费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八、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本公告发布于:盐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ycsjtjt.com/)。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市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亭湖区建军中路26号

邮    编:224000                           

联 系 人:单慧敏                           

电    话:18951555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