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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人民检察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和侦查办案工作区工程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时间:2024-03-01浏览: 作者:管理员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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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绿阳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盐城市人民检察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和侦查办案工作区工程检测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人民检察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和侦查办案工作区工程检测服务。

2、项目地点:盐城市区东环中路29号。

3、项目规模:原建造三座厂房,现拟改造为办公用房及宿舍用房,用地性质同改为办公用地。1#楼2338㎡,2#楼面积1902㎡,3#楼面积10404㎡,合计约14000㎡,现对3号楼(建筑面积10500㎡)建筑结构总体不变满足使用功能用房外,还需拆除原有两栋厂房,新建1号楼。1号楼建筑面积为5031.1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547.68㎡,地下建筑面积483.5㎡)。占地面积约18亩。

4、招标范围及内容:盐城市人民检察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和侦查办案工作区工程检测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见证取样检测(水泥物理力学性能、钢结构、钢筋砼用钢材、砂、石常规、砼及砂浆强度、简易土工、混凝土外加剂等所有常规检测项目的检测);②专项检测:主体结构检测(混凝土结构及构件实体、后置埋件、砌体结构等)、钢结构工程检测、地基基础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等专项检测;③备案检测(含室内环境、建筑水电、墙体材料、饰面材料、防水材料、门窗等);④桩基工程检测(竖向抗压、抗拔、抗弯、极限承载力检测、低应变检测等);⑤为工程验收所必须的其它所有检测服务。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招标内容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本次招标范围不局限于上述的检测项目,涵盖了从项目开始到交付使用的所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验收要求的一切检测内容,投标人须仔细核对图纸及有关材料、勘察现场,并核实必要的检测项目内容和检测数量,充分考虑其所存在的风险因素(具体详细内容按图纸执行),招标人保留对上述内容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5、服务期限:本项目按施工进度需多次进场检测,当招标人通知进行检测时,中标人必须在24小时内到达施工现场进行检测,保证及时完成现场取样、出具合格报告。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关于建筑工程材料检测标准、强制性标准、设计要求。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质: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项目应同时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且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资质证书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备试验检测培训考试合格证书(或岗位证书或检测工程师合格证书)且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3年12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7-12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盐城市交投集团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注: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6、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或保险或保函、电汇、转账、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除现金外),且开标时需提供相关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具体形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开户名:盐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浙商银行盐城分行

帐 号:3110000010120100140133

注:1、投标保证金如采用线下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或保险或保函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纸质原件,如采用电子保函(保单)、电汇、转账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电子保函(保单)、电汇、转账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直接交给招标人。投标人如未按文件约定提供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 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 ] 17 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经市发展改革委(市信用办)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需提供查询截图)。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办法。

    七、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八、请具备主要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于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6日(周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前,携带单位介绍信(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至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青年西路8号609室)或将单位介绍信扫描件(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发送至973844655@qq.com邮箱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人:江苏绿阳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绿地商务城文创大厦12楼

联系人:司红洋

电话:1585107042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青年西路8号6楼609室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15862057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