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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投集团财务报表年度审计报告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4-01-29浏览: 作者:管理员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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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投集团财务报表年度审计报告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交投集团财务报表年度审计报告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盐城市金融城5号楼。

3、招标范围:对盐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大合并(包括铁投公司、交控集团、交投公司年度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及代编各季度报表。

5、服务期:1年,具体服从招标人安排。服务期满后,根据服务情况,由招标申请部门考核,如考评为优,中标单位可延用1年。

6、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进行审计并出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审计报告。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财政部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且具备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证券业务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项目组其他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投标承诺和招标人要求配备到位,须派出专职服务于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保证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的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信誉要求: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6、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0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0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注:以上3、5、6项投标时无需提供相关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三、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领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29日至2024年2月4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节假日休息)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确认,并将投标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原件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联系人:周会计;联系电话:0515-88200706、18705110288(微信同号)】后获取纸质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四、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或保险或保函、电汇、转账、支票其他形式的保证金(除现金外),且开标时需提供相关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具体形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盐城交投集团投标保证金专户帐户

开户名:盐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浙商银行盐城分行

账号:3110000010120100140133

注:1、投标保证金如采用线下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或保险或保函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纸质原件,如采用电子保函(保单)、电汇、转账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电子保函(保单)、电汇、转账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直接交给招标人。投标人如未按文件约定提供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17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经市发展改革委(市信用办)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需提供查询截图)。

4.3、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后方可退还。

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履约担保。

4.5、中标人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缴纳中标价的5%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转帐或电汇或网汇等形式汇转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并存于招标人处,待项目服务完成招标人确认合格后且无违约情况方可退还。

五、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六、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盐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金融城5号楼

联 系 人:伏先生           

联系电话:0515-69007088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紫薇广场C座7F

联 系 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13407500183、0515-8820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