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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331盐都楼王服务区及加油站工程跟踪审计及一审结算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2-06-21浏览: 作者:管理员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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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S331盐都楼王服务区及加油站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市公路服务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国有、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跟踪审计及一审结算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S331盐都楼王服务区及加油站工程跟踪审计及一审结算服务项目。

2、工程地点:盐城市盐都区楼王镇花季园村(331省道南侧)。

3、招标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20000平方米(约30亩),建设服务区综合楼、维修间、加油站、消防水泵房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3928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2940平方米,容积率0.196,绿化率15%,建筑密度15%,机动车位61个。总投资约17248.76万元。

4、招标内容及要求:S331盐都楼王服务区及加油站工程跟踪审计及一审结算服务项目,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跟踪审计阶段:工程预算(含工程量清单)审核、招标文件审查、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包含且不限于:工程计量与计价、工程索赔管理、工程变更控制、工程进度款审核、材料询价等)。

②一审阶段:依据招标文件、合同、工程施工图纸、工程竣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及洽商签证资料及现场勘查情况,对施工单位送审结算中的工程量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工程量计算准确。对送审结算中的单价进行审核,依据工程合同的相关约定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认价文件,审核送审结算中工程单价、材料价格及设备价格等各类价格计取的合理性,确保结算价格准确合理。依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招投标文件、工程设计变更及签证文件等审计资料及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审计送审结算中相关事项的费用计取依据是否充分。通过对送审结算的严格审计,出具工程结算初审意见,同招标人沟通并同施工单位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三方定案成果文件,出具工程结算审计报告。做好结算审计相关配合工作,接受政府审计。

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进行调整的权利。

5、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经政府审计结束并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本项目履约能力的独立法人。

2、项目组拟派人员的要求:

2.1项目组拟派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在岗在职的员工,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

①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旧版注册证书为造价工程师证书,不分等级,下同),年龄不超过55周岁,并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②土建专业的造价工程师、安装专业的造价工程师各1名:均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③除上述①、②项人员外,其他人员数量、专业根据项目服务需要配备。

④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退休人员担任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

⑤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注:本项目评审时对项目组拟派人员仅审查①、②、④、⑤的资格,项目组其他人员投标时无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对照项目组拟派人员的要求将项目组人员表及其他人员相关证书报招标人处进行审查,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2.2 项目组组成人员施工过程跟踪审计要求:

项目负责人常驻现场,接受招标人的日常考核和值班安排,其他项目部人员必须全程跟踪服务,随叫随到。

3、业绩要求:无。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盐城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7)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照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6、投标申请人须保证委托代理人及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项目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1年8月**日,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1年2—7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投诉或招标人要求再提供)。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项目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五、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凭单位介绍信及领取人身份证至代理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报名费500元。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22年621日至2022年628日(8:30-18:00),逾期报名的不予接收。

2.领取地点:盐城市金融城四号楼1103。

3.联系人:何工,联系号码:17361779395。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仟元(¥4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不接受转账、电汇、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盐城交投集团投标保证金专户帐户

开户名:盐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浙商银行盐城分行

号:3110000010120100140133

【引用盐城信用办推行的第三方信用报告,3A的单位免交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2A的单位按一半金额缴纳。(需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实。)】

七、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公路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金融城5号楼21楼      

联系人:陈工

电话:0515-69007088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盐城市金融城四号楼1103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13024494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