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21浏览: 次作者:管理员来源:本站
返回列表盐都汽车客运站一至二层商业楼租赁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都汽车客运站一至二层商业楼租赁项目。
2、房产地点:盐城市亭湖区大庆西路盐都汽车客运站一至二层商业楼。
3、招标范围和招标规模:本次拟出租的盐都汽车客运站一至二层商业楼(原亿汇商贸门店办公室)面积约 1340.98 m2,以现状招租,招租对象为单一承租人。租金按实际交付面积计算,房屋以现状交接。每年租金约33万元。
4、租赁期限:租赁年限为3年。
四、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本次招标内容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投标人没有被盐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4、其他要求:
(1)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的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法人资信;无不良信用记录,近3年没有发生有一定社会影响的经济纠纷。
(2)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违法违纪记录。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五、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必须提供“解讫通知”联)。不接受电汇、转账、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盐城交投集团投标保证金专户帐户
开户名:盐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浙商银行盐城分行
帐 号:3110000010120100140133
注:引用盐城信用办推行的第三方信用报告,3A的单位免交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2A的单位按一半金额缴纳。(需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实。
七、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2年6月21日至2022年6月27日(周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并领取招标文件等材料,逾期领取的不予接收。
2、领取地点: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西区A座4楼行政服务部,联系电话:张工0515-89803566 )。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新盐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515-69007088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515-89803566 15950298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