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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8 水城路北延一期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0-05-18浏览: 作者:管理员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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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城路北延一期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水城路北延一期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服务项目。

2、工程地点:水城路北延一期工程项目位于盐城市新洋街道龙桥村和盐城市新兴镇新场村境内,盐城市水城路至铁路货运支线段。

3、招标规模:水城路北延一期工程道路全长约2.6公里,包含七个桥涵,占地面积约96亩,投资额约6000万元。

4、招标内容及要求:水城路北延一期工程项目招标阶段(开工前审计、工程量清单审核、工程预算及招标控制价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等造价咨询服务。(包含但不限于):

1)审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并出具书面意见;

2)审查投标文件、分析报价构成的合理性,提出分析意见;

3)审核工程合同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4)参加图纸会审并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

5)对标后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核,加强对施工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并出具书面意见;

6)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设备及时提供价格信息并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依据大宗材料采购合同及设备购置合同,材料及设备实际进场情况,对材料采购及设备购置的结算款进行审计确认。

7)参加与项目造价控制相关的会议并发表审计意见;

8)现场踏勘、计量复核,对工程进度进行审核,控制工程款支付;

9)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设计变更费用、洽商签证费用、索赔费用、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等各类事项进行审查,审查所发生的费用依据是否充分、工程量是否准确、手续是否完备、费用计取及支付是否合理,并发表审计意见。分析由此发生的造价变更原因并出具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

10)当发生索赔时,依据签订的工程合同、会议纪要、工程索赔事项确认资料及现场工作记录等文件,审计索赔事项是否存在及索赔费用的合理性,对索赔费用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

11)参与工程相关项目验收;

12)收集现场跟踪的相关结算资料;

13)提供项目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与造价控制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

14)签证工程量的计算准确率不低于98%。

15)隐蔽工程的影像资料收集,偷工减料部分的证据收集,签证变更部分的影像资料收集,以及每日做日记,以上资料最终汇总成册交由招标人。

特别说明: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其他服务单位、施工单位有任何隶属关系,否则一经发现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并在盐城市“2016-2017年度涉批中介机构信用评价结果”名录(工程造价类)中四星级及以上等级(以“盐中介管理办[2018]2号”文为准)或2015-2017年度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结果AAAA级及以上(苏建价协[2017]11号为准),外市企业同时需取得并提供《盐城市市外进盐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诺书》。近三年未因业务质量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相关部门处理处罚。

3、拟派人员的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组成人员(含项目负责人至少3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或高级造价员,项目组其他组成人员须具备土建造价工程师一名、安装类造价工程师一名,市政中级及以上造价员一名。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必须确保自2019年11月-2020年4月以来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

4、本次招标一律不接受联合体和挂靠投标。

5、投标人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查处的,将被拒绝参与本工程投标。

五、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凭单位介绍信及领取人身份证至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20年 5 月 18 日(15:00-18:00)至2020年 5 月 23 日(8:30-18:00)。

2、领取地点: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青年西路8号805室)。

3、联系电话:0515-68037733 。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5000.00元)现金当场递交。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密封好并标注单位名称带至开标现场交工作人员核验,未按约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开标结束后,当场退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七、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本项目跟踪审计服务与一审结算服务可兼投但不可兼中。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章):江苏通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李松兵

联系电话:0515—69007088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徐露

联系电话:0515-68037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