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2-29浏览: 次作者:管理员来源:本站
返回列表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炮广告经营权出租招标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江苏捷程旅游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高炮广告经营权出租招标项目,拟对宁靖盐高速大冈段2杆、盐城服务区1杆、响水服务区2杆、大丰服务区2杆,共计7杆高炮的广告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标。具体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本项目为一个标段,第一年度租金起始价为15万元/年(含),第二年度租金起始价不变(详见招标文件)。
2.2项目地址:宁靖盐高速大冈段、盐城服务区、响水服务区、大丰服务区(具体位置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
2.3广告代理经营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质、资格等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本次招标的内容,信誉良好,在人员、设备、财务等方面有能力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提供相关产品及进行相关服务。
3.2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
(4)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法,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有串标、弄虚作假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退。
3.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价高者得”,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不接受转账、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盐城交投集团投标保证金专户帐户
开户名:盐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浙商银行盐城分行
帐 号:3110000010120100140133
注:投标保证金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直接交给招标人,不可放在投标材料中。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3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未中标单位在开标结束后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5.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履约担保。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凭单位介绍信及领取人身份证至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2年1月4日18:00前。
6.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盐城市人民南路1号华邦国际东厦16楼A区1607室。
6.3报名联系人:张静;联系电话:18351558593。
7.说明
更正、补充通知、答疑、中标结果等相关内容均在盐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8.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9.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10.本公告发布于:盐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ycsjtjt.com/)
1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潜在投标人凡近期经过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室(只要行程码有提示的,即使健康码是绿色的,有核酸的也不行)。潜在投标人如有此类人员担任授权委托人的必须更换,由此造成无法进入开标室,未按时送达标书的,后果自负。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投标人应慎重选派项目部主要成员及代理人,须保证项目部主要成员及代理人均符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中标后相关人员能够及时到位,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捷程旅游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金融城5#楼
联 系 人:张姝婕
电 话:0515-6900708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人民南路1号华邦国际东厦16楼A区1607室
联 系 人:王寅、曾维民
电 话:15061669550、0515-88340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