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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富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公务、执法用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时间:2023-12-11浏览: 作者:管理员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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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富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公务、执法用车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富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公务、执法用车采购项目

2、招标单位:盐城市富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3、项目地点:盐城市富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盐城市亭湖区文港中路90号1幢(5))。

4、招标范围和招标规模:盐城市富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公务、执法用车的采购、生产、供应、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本项目为二个标段,总标的额为131万元。

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各投标人兼投兼中,评审顺序(中标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各投标人分标段制作投标文件,每标段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一标段:为1辆2023款别克商务车(型号为:GL82023款 陆上公务舱 舒适型,座位数为:7座,排量为:2.0T,颜色为:琥珀金),控制价为:23万元。

二标段:为6辆上汽大众新能源小轿车(型号为:帕萨特430PHEV混动政采版,座位数为:5座,排量为1.4T,颜色为:黑色),单车控制价为:18万元,总控制价为:108万元。

5、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所需车辆的采购、生产、供应以及上牌(车辆保险、购置税由招标人自行购买)等相关伴随服务,且所供车辆须为合同签订前三个月之后生产的车辆。

6、质量要求:国家“合格”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要求。

7、整车质保期:3年/8万公里(帕萨特、GL8)。

四、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

2、投标人须是相关品牌的汽车制造商或有汽车销售资质的经销商。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5、投标人有串标、弄虚作假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退。

6、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六、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本项目一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二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或保单或保函、电汇、转账、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除现金外),且开标时需提供相关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具体形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盐城交投集团投标保证金专户帐户

开户名:盐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及账号:浙商银行盐城分行 3110000010120100140133

注:(1)投标保证金如采用线下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或保单或保函或支票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纸质原件,如采用电子保函(保单)、电汇、转账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电子保函(保单)、电汇、转账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直接交给招标人。投标人如未按文件约定提供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 ] 17 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经市发展改革委(市信用办)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需提供查询截图)。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或撤销投标。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干扰正常招、投标秩序。

(3)投标人相互围标、串标的。

(4)投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5)投标人中标后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10%,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按招标人的要求缴纳,未及时缴纳履约保证金则视为放弃中标,招标人有权选定其他候选人作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履约保证金于本项目交付验收合格后且无违约情况方可退还(无息)。

七、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八、招标文件领取

1、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于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5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节假日休息)到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515-88382020 15305101706)招标代理部服务窗口报名并交纳工本费领取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人也可将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以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在上述时间发送至微信:15305101706(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盐城市富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金融城5号楼21层2107会议室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19802620111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范公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幢17层1717室                    

联系人:时先生                                        

电话:0515-89802121,13914646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