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06浏览: 次作者:管理员来源:本站
返回列表常盐拓展区道路征地组卷服务类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常盐拓展区道路征地组卷服务类项目。
2.2 项目地点: 盐城市大丰境内。
2.3 项目规模:约22万元。
2.4 招标内容为:纬二路、纬五路两条道路的地灾评估、压覆矿产查询、征地组卷和报批,及时完成服务项目工作及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核。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及附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及内容调整的权利。
2.5 服务期要求:按项目工程形象进度,响应招标人要求。
2.6 质量要求:成果报告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同时须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是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乙级(含)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均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投标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日,则为2023年5-10月养老保险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招标人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6、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四、招标文件领取:
1.请具备主要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于2023年 11月 6日至2023年 11月10日(周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前,携带单位介绍信(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至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青年西路8号609)或将单位介绍信扫描件(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发送至1040714893@qq.com邮箱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2.领取地点: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青年西路8号609室)。
五、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仟肆佰元整(¥4400.00),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或保险或保函、电汇、转账、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除现金外),且开标时需提供相关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具体形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盐城交投集团投标保证金专户帐户
开户名:盐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浙商银行盐城分行 3110000010120100140133
注:1、投标保证金如采用线下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或保险或保函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纸质原件,如采用电子保函(保单)、电汇、转账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电子保函(保单)、电汇、转账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直接交给招标人。投标人如未按文件约定提供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 ] 17 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经市发展改革委(市信用办)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需提供查询截图)。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新常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金融城5号楼21楼
联系人:伏万祥
电话:0515-6900708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青年西路8号609室
联系人:陈文蕴
电话:0515-68037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