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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列表根据盐城市委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市属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设置有关事项的意见》(盐办发〔2019〕36号)和盐城市纪委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市纪委监委向市属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类国有企业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实施方案》(盐纪办〔2019〕40号)有关要求,盐城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交投集团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盐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燕舞集团有限公司。现将举报受理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对驻在企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驻在企业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派驻纪检监察组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等。
二、举报方式
来信邮寄:江苏省盐城市世纪大道5号金融城5号20层 盐城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交投集团纪检监察组 (邮编224000)
来访地址:江苏省盐城市世纪大道5号金融城5号20层派驻纪检监察组办公室
举报电话:(0515)69007075
举报邮箱:spzjjz@126.com
三、相关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有关规定,检举、控告人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2、派驻纪检监察组提倡实名举报(请填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盐城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交投集团纪检监察组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