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

6.28 盐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直融产品法律服务机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1-06-28浏览: 作者:管理员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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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盐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直融产品法律服务机构采购项目,招标人为盐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盐城市区。

2.2 标段划分:共划分 1 个标段。

2.3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及时参加各类协调会、解答发行直融产品相关法律咨询、出具专业报告,并协助招标人和直融产品申报发行其他参与方完成专项直融产品项目的申报工作、发行工作、信息披露和全过程其他相关专业服务,详见《用户需求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2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被宣告破产、财产被接管、冻结等状态,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标资格条件的情形;

3.3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方法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6月 28 日8:30时至2021年7月 2 日17:30时,前往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财务部(盐城市人民南路紫薇国际广场C座7005)领取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不接受电汇、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盐城交投集团投标保证金专户帐户

开户名:盐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浙商银行盐城分行

账号:3110000010120100140133

注:投标保证金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直接交给招标人,不可放在投标材料中。投标人如未按文件约定提供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直接将保证金汇入招标人账户,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现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履约保证金交纳,并签订合同后方可退还(无息)。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盐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韦婕                联系电话:18252215558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施克磊             联系电话:15895111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