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6-11浏览: 次作者:管理员来源:本站
返回列表G228滨海服务区绿化土回填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2、工程综合说明:
2.1项目名称:G228滨海服务区绿化土回填工程
2.2项目地点:滨海港经济区裕众村
2.3项目规模:总投资约75万元
2.4要求工期:1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本招标工程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3、资格条件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具有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投标时须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投诉人或被反映人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3.3本次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G228滨海服务区绿化土回填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内工程量适当调整的权利。
5、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6、投标有效期
6.1本工程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2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不接受电汇、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盐城交投集团投标保证金专户帐户
开户名:盐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浙商银行盐城分行
帐 号:3110000010120100140133
注:投标保证金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直接交给招标人,不可放在投标材料中。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招标文件领取:
8.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21年6月11日至2021年6月18日。
8.2、领取地点: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东区B座9楼904招标代理部)。联系电话:0515-68606966 18921816240。
9、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公章):滨海二二八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伏万祥
电话:0515-69007088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卞玉陇
联系电话:0515-68606966 18921816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