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5-24浏览: 次作者:管理员来源:本站
返回列表一、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江苏紫阳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江苏紫阳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法律诉讼代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潜在投标人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综合说明
2.1 项目名称:江苏紫阳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法律诉讼代理服务项目。
2.2项目规模:本项目案件争议标约1.46亿元。法律诉讼代理服务费采用“基本收费+效益收费”的方式报价,基本收费为30万元(此项为固定费用),效益收费为索赔累计金额的7‰(此项投标人报价时自行报价)。本项目法律诉讼代理服务费用总预算不超过130万元;本项目投标人报价时以计费费率为报价单位,不得高于最高限价计费费率7‰。
2.3招标内容:江苏紫阳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拟对生鲜贸易经营中合同纠纷事宜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评选出1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本项目法律诉讼代理服务单位,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案件诉讼终止之日止,服务内容:根据我司委托,代理本项目案件的所有诉讼程序,包括拟定起诉状、搜集整理证据材料、出庭应诉等其他法律事务。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律师事务所,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经年检合格,无不合格或者限期整改的情况;
3.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律师执业证书。
3.3投标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0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0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4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结束后如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将取消其报名、入围、中标资格,同时将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3.6投标人如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间,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四、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办法。
五、本项目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六、招标文件获取信息:请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于5月26日18时前凭持单位介绍信、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盐城市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东区B座9楼904招标代理部)。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5月28日15:00时。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前30分钟,开始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递交及开标地点:江苏紫阳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八、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招标人:江苏紫阳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伏工
电话:0515-6900708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卞工
联系电话:0515-68606966 18921816240